科室: 中醫科 主治醫師 張西峰

  類風溼關節炎是一種全身性自身免疫疾病,主要見於女性,故妊娠期用藥是廣大臨床醫生和患者共同關注的焦點之一。RA患者所使用的藥物包括糖皮質激素(簡稱激素)、非甾類抗炎藥、改變病情抗風溼藥和生物製劑等,以下主要討論妊娠期用藥的注意事項。
  一、激素
  孕婦與胎兒均可較好的耐受激素治療,無明顯不良反應發生,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妊娠藥物分類中激素屬於C類藥,整個妊娠期均可使用,但劑量最好<15mg/d(潑尼鬆)。孕婦使用激素首選潑尼鬆或潑尼鬆龍,因其可經胎盤11β-羥基類固醇脫氫酶代謝轉化為無活性代謝產物,減少對胎兒的影響。關節炎急性加重時可關節腔內注射激素治療。長期使用激素的患者,圍產期應給予負荷量強的鬆治療。哺乳期可以使用潑尼鬆龍,但是建議於用藥4h後再哺乳,以進一步減少嬰兒藥物攝取。
  二、非甾類
  抗炎藥妊娠早期,NSAIDs在FDA藥物分類中屬於B類,可使用,但孕30周後,NSAIDs在FDA分類中屬於C類,應避免持續使用,如必須使用,應選半衰期短的藥物如洛索洛芬鈉等,間斷用最低有效劑量以減少胎兒不良反應的發生。雙氯芬酸、氟滅酸、布洛芬、吲哚美辛、甲芬那酸、萘普生、吡羅昔康和託美丁可用於哺乳期,用藥前進行哺乳可減少嬰兒藥物攝取。

  三、改變病情抗風溼藥
  1、甲氨喋呤(MTX)
  MTX有明確的胚胎致畸性,在FDA藥品分類中屬於X類,妊娠期禁用,哺乳期也不推薦使用。由於MTX的活性代謝產物在停藥後數月仍停留於組織細胞內,因此男女雙方妊娠前均需停用MTX至少3個月,且在懷孕前和整個妊娠中繼續補充足量葉酸。
  2、來氟米特(LEF)
  LEF在FDA妊娠藥物分類中屬於X類,妊娠期禁用。LEF活性代謝產物半衰期長,停藥2年後其血漿中藥物活性代謝產物的水平才降至0.02μg/ml以下,因此妊娠前需停藥2年或採用消膽胺洗脫治療:8g/d,分3次服用,連續治療11天(可不連續),2次檢測血漿藥物濃度均<0.02μg/ml即可(間隔至少2周),如仍>0.02μg/ml需再以消膽胺治療。LEF可分泌進入乳汁,服用LEF者不建議母乳餵養。
  3、柳氮磺胺吡啶( SSZ)
  FDA藥物分類中,SSZ屬於B類。妊娠期使用小劑量SSZ較為安全,推薦劑量2g/d,可用於整個妊娠期,但需補充葉酸。SSZ導致男性不育是可逆的,停藥2個月可恢復,建議停3個月後再授孕。SSZ可分泌到乳汁中,但不影響足月兒健康。理論上SSZ及其代謝產物可置換膽紅素引起新生兒黃疸,故早產、高膽紅素血癥和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陷患兒如採用母乳餵養,則母親應停用SSZ。

  4、硫唑嘌呤( AZA)
  AZA在FDA藥物分類屬於D類。目前尚無人體實驗發現AZA有致畸性,故可用於整個妊娠期,每日劑量應不超過2mg/kg,否則增加嬰幼兒出現造血抑制的風險。AZA也可用於哺乳期。
  5、環孢素A ( CsA )
  CsA在FDA藥物分類中屬於C類。目前認為,2.5-5.0mg/kg/d環孢素可用於整個妊娠期。CsA可分泌到乳汁中,為避免嬰兒出現免疫抑制,
  哺乳期應禁用。
  6、抗瘧藥
  在FDA分級中屬於C類。但目前尚無更進一步研究證實有明確致畸性,故妊娠期可耐受抗瘧藥,建議選擇羥氯喹,因用藥經驗比氯喹多。氯喹和羥氯喹雖可分泌到乳汁中。但哺乳期使用羥氯喹並未發現影響嬰兒的視覺和聽覺。氯喹缺乏相關資料。美國兒科學會認為這兩種藥物均可用於哺乳期。
  三、雙膦酸鹽
  雙膦酸鹽常用於防治RA患者應用激素後引起的骨質疏鬆, FDA藥物分類中屬於C類。妊娠期母體注射雙膦酸鹽可引起新生兒低鈣血癥,但口服無此不良作用。故對於要懷孕的患者口服較為安全。由於缺乏針對胚胎期接觸雙膦酸鹽的兒童長期隨訪資料,建議發現妊娠後即停用雙膦酸鹽。
  四、生物製劑
  1、阿巴西普(Abatacept)

  阿巴西普是細胞毒性T淋巴細胞抗原-4和人免疫球蛋白的融合蛋白,抑制T細胞活化。阿巴西普可通過胎盤,目前尚無動物實驗證實有致胎兒畸形作用,FDA分類屬於C類。但因用藥經驗不足,不推薦用於妊娠和哺乳期。建議懷孕前停止給藥至少10周。
  2、利妥昔單抗(Rituximab)
  利妥昔單抗是一種抗B細胞表面CD20的單克隆抗體,可通過胎盤,使母體與胎兒血中藥物濃度相同。FDA藥物分類中屬於C類。妊娠前或妊娠早期給藥後是否有不良作用目前尚無定論,而妊娠中晚期給藥後可能引起新生兒淋巴細胞減低、B細胞數量檢測不到,故妊娠哺乳期均不推薦使用,建議男女雙方均在孕前停用利妥昔單抗1年。
  3、腫瘤壞死因子拮抗劑
  包括依那西普、英夫利昔單抗和阿達木單抗等。目前尚無動物實驗或人體前瞻性對照試驗證實妊娠期使用TNFI可引起不良後果,FDA藥物分類中屬於B類。但由於妊娠期使用TNFI的經驗不足,且對兒童的長期影響也不明確,因此,發現懷孕後應儘快停用TNFI。哺乳期也不推薦使用。
  4、阿那白滯素(Anakinra)
  阿那白滯素是IL-1受體拮抗劑,100mg/d皮下注射用於治療中重度RA。在FDA藥物分類中屬於B類。乳汁中是否分泌阿那白滯素尚不明確。由於妊娠哺乳期用藥經驗不足,發現懷孕後應停藥,哺乳期也避免使用。
  5、Tocilizumab
  Tocilizumab 是IL-6受體的單克隆抗體。FDA藥物分類屬於C類,目前用藥經驗不足,不推薦妊娠哺乳期使用,且男女雙方均應停藥3-6個月後再嘗試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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