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替代療法是圍絕經期及絕經後婦女綜合保健措施之一,一旦更年期症狀消失,應停止治療。停藥後容易復發,但再次治療仍有效。如果中老年女性有重度的骨質疏鬆,單純補鈣無法吸收,也可繼續採用激素替代療法,並定期複查。同時在生活中應配合其他措施,包括合理飲食、鍛練、戒菸限酒、勞逸結合,並配合使用非激素藥物、降糖降脂藥、治療骨質疏鬆藥等。總的來說,應用激素替代療法利大於弊,但應嚴格掌握指徵並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激素替代療法使絕經婦女從以下幾方面獲益。
1、對絕經過渡期的月經失調有調節作用。
2、緩解血管運動功能不穩定症狀。50%以上絕經後婦女有潮熱、盜汗、失眠,亦可能出現焦慮、抑鬱和泌尿生殖道萎縮,激素替代療法可以消除潮熱及泌尿生殖道萎縮等症狀。據報道,用藥8周時的有效率為90%~95%。
3、可以減少絕經後骨量的迅速丟失。醫學上早就發現雌激素缺乏是絕經期骨質疏鬆症的重要原因。雌激素替代療法能減少病人骨質疏鬆性骨折,防止進一步骨丟失而穩定了骨密度。骨丟失以絕經後頭幾年最甚,約每年1%~3%。這種骨質加速流失一直持續到75歲。採用激素替代療法6年以上者,髖骨或腕骨骨折危險可降低50%,椎骨畸形發生率減少90%。
4、能降低缺血性心血管疾病危險性及病死率。大量流行病學研究顯示,絕經後婦女採用天然雌激素替代療法發生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危險性降低35%~45%,心肌梗死危險性降低約50%。第五,降低老年性痴呆發生率。
激素替代療法的適應證包括:
1、嚴重的更年期症狀影響了生活質量。
2、手術或疾病引起的卵巢功能過早衰竭。
3、具有骨質疏鬆的高危因素。
4、具有動脈硬化、冠心病的高危因素。過去認為,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心肌梗死史是服用雌激素的禁忌。但現在認為如果其他指徵明確,也可以是適應證,但需嚴密監測。
激素替代療法的禁忌證主要有:雌激素依賴性腫瘤、不明原因陰道流血、急性嚴重肝病、卟啉病,以及栓塞性疾病急性期。此外,子宮肌瘤、子宮內膜異位症、偏頭痛、靜脈曲張或栓塞史、膽囊疾病、癲癇、哮喘、乳腺癌高危因素(家族史、良性乳腺病等)、高血壓、高甘油三酯血癥、糖尿病等患者應慎用激素替代療法。
在方案的選擇方面,醫生要根據患者的主訴、治療目的(緩解症狀、預防骨質疏鬆症或冠心病)、既往病史、婦科情況(絕經年限、有無子宮等)、是否願意經受週期性陰道流血,以及個人希望用何製劑等來綜合決定。但不論哪種製劑及方案,初劑6~8周應按醫囑來醫院複查,以後3~6月複查一次,以便醫生及時瞭解療效及副反應,同時要監測血壓、體重、血脂、骨密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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