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的女性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和肝炎患者可不可以懷孕、生育?回答是肯定的,但又要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對待。急性乙型肝炎患者經過充分治療和調養,肝功能各項指標恢復正常,乙型肝炎病毒抗原都已轉陰,體力完全恢復,即可懷孕。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長期隨訪肝功能始終正常,B超檢查沒有隱匿的肝硬化存在,可以正常生育。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病情長期穩定,也可以懷孕。也就是說,只要肝功能正常,肝臟沒有炎症活動,也沒有臨床症狀,不管是攜帶者還是患者都可以懷孕。
有些情況則不適合懷孕。如果病情正處於炎症活動期,身體感覺不適(如疲乏無力、食慾不振、腹脹、肝區不適等),肝功能異常(轉氨酶、膽紅素升高等),就不適合懷孕。如果肝炎已經發展到肝硬化,最好不要懷孕;失代償肝硬化絕對不宜妊娠。懷孕後胎兒會增加肝臟負荷,加重病情,不利於母子。服藥期間能否懷孕呢?因為藥物安全問題非同一般,所以服藥期間最好不要懷孕。根據國內外資料,妊娠期間服藥安全性資料較多的是拉米夫定,如果非要在服藥期間懷孕,拉米夫定可參考的資料多一些,風險很小,但也不是零風險。
具體而言,屬於下述情況之一者不宜懷孕:
①急性乙型肝炎,肝功能明顯異常。
②病史較長且肝臟損害嚴重,肝臟活組織病理檢查證實為肝硬化,伴有明顯的血小板減少、脾功能亢進和凝血功能障礙。
③慢性乙型肝炎,肝功能異常較明顯,且波動較大,常伴有蛋白比例倒置或低蛋白血癥。
④慢性乙型肝炎伴有嚴重的肝外系統表現,如腎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
⑤曾有過懷孕史,但因肝臟不能承受而終止妊娠者。
⑥乙型肝炎伴婦產科疾患不宜懷孕者。
懷孕期間,患乙型肝炎的孕婦同非肝炎孕婦有沒有區別呢?還是有些區別。首先不要亂吃藥,有些藥物會損害肝臟。也不要進食過多,以免形成巨大胎兒,巨大胎兒分娩時患肝炎的孕婦發生大出血的危險比正常婦女更多一些。一般孕婦孕期做一次肝功能檢查就可以了,有肝炎的孕婦至少要做三次,通過肝功能等方面的監測,觀察孕婦能否勝任妊娠,以期達到母嬰平安。如果發現肝功能異常,就要積極地進行保肝治療;同時根據HBV DNA複製水平採取相應的措施,控制病情和阻斷宮內感染。孕婦患乙型肝炎也應進行抗病毒治療,除了失代償肝硬化、重型肝炎等病情較重者需要及時終止妊娠外,大多數不需要終止妊娠,完全可以自然分娩。只要有抗病毒治療的適應症(乙型肝炎病毒複製活躍、轉氨酶大於正常值上限2倍),就應當給予適當的抗病毒藥物。
乙型肝炎具有家族聚集現象。但乙型肝炎不是遺傳性疾病,其家族聚集現象是由於傳染而不是遺傳。所謂乙型肝炎的“母嬰傳播”,是指患有乙型肝炎或體內攜帶乙型肝炎病毒的孕婦,在懷孕期間或分娩過程中將病毒傳染給胎兒或新生兒。這種傳播方式也叫垂直傳播,它是乙型肝炎最重要、最具威脅性的傳播方式。孕婦攜帶乙型肝炎病毒,並不是100%都會傳播給胎兒或新生兒。是否導致胎兒、新生兒感染,首先取決於孕婦體內乙型肝炎病毒的複製程度和母體的基因缺陷,如果孕婦e抗原陽性,血中乙型肝炎病毒脫氧核糖核酸(HBV DNA)水平較高,新生兒的感染率可高達90%左右;如果孕婦e抗原陰性,HBV DNA也為陰性,其感染率只有30%左右。
乙型肝炎母嬰傳播最常見的是產程傳播,即在分娩時嬰兒的面板、黏膜擦傷或胎盤剝落時,母親血液中的病毒通過破裂的胎盤,進入臍帶血,從而進入新生兒體內。孩子出生時選擇什麼樣的分娩方式能阻斷母嬰傳播呢?一些人認為,採用剖宮產可以阻斷母嬰傳播;實際上嬰兒分娩前在子宮內通過胎盤直接感染的情況並不多見,只有分娩過程中出現產婦產道破裂和產程時間長的情況,新生兒接觸到母體血液才會感染。因此,對於攜帶病毒的孕婦,最好是自然分娩,自然分娩有危險或難產才採取剖宮產方式。另一條途徑是宮內傳播,嬰兒在母體內通過血液迴圈而感染乙型肝炎病毒。
這種方式引起的感染約佔5%。再就是分娩後嬰兒與母親的密切接觸,也可以傳播乙型肝炎病毒。通過給新生兒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和乙型肝炎疫苗可以有效阻斷母嬰傳播。新生兒出生後24小時內儘早注射HBIG,同時接種10μg重組酵母或20μg中國倉鼠卵母細胞(CHO)乙型肝炎疫苗。也可在出生後12小時內先注射1針HBIG,1個月後再注射第2針HBIG,並同時接種一針10μg重組酵母或20μgCHO乙型肝炎疫苗,間隔1和6個月分別接種第2和第3針疫苗(各10μg重組酵母或20μgCHO乙型肝炎疫苗)。預防效果可以達到90%~95%以上。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的母親哺乳,並不增加嬰兒感染的危險性,因此只要新生兒在出生12小時內注射了HBIG和乙型肝炎疫苗,就可以母乳餵養,但乳頭有損傷時應暫時停止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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