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ADHD必須符合以下5項標準。
⑴症狀學標準:見表1。其中注意缺陷症狀至少符合表1中6項,且持續至少6個月,達到適應不良的程度,並與發育水平不相稱;多動、衝動症狀至少符合表1中6項,達到適應不良的程度,並與發育水平不相稱。
⑵起病與病程:7歲前出現症狀,至少持續6個月。
⑶某些症狀造成的損害至少在兩種場合(如學校和家裡)出現。
⑷嚴重程度標準:在社交、學業或成年後職業功能上,具有明顯的臨床損害證據。
⑸必須排除以下疾患:精神發育遲滯、廣泛性發育障礙、兒童精神分裂症、躁狂發作和雙相障礙、焦慮障礙、特殊性學習技能發育障礙、各種器質性疾病(如甲亢)和各種藥物副反應所導致的多動症狀等。
表1 診斷ADHD的症狀學標準
注意缺陷症狀
多動、衝動症狀
1、 在學習、工作或其他活動中,常常不注意細節,容易出現粗心所致的錯誤
2、 常常手腳動個不停,或在座位上扭來扭去
3、在學習或遊戲活動時,常常難以保持注意力
4、在教室或其他要求坐好的場合,常常擅自離開座位
5、注意不集中(說話時常常心不在焉,似聽非聽)
6、 常常在不適當的場合過分的奔來奔去或爬上爬下(在青少年或成人可能只有坐立不安的主觀感受)
7、往往不能按照指示完成作業、日常家務或工作(不是由於對抗行為或未能理解所致)
8、往往不能安靜地遊戲或參加業餘活動
9、經常難於完成有條理、有順序的任務或其他活動
10、常常一刻不停地活動,好像有個馬達在驅動他
11、不喜歡、不願意從事那些需要精力持久的事情(如作業或家務),常常設法逃避
12、常常話多
13、常常丟失學習、活動所必需的東西(如玩具、課本、鉛筆、書或工具等)
14、常常別人問話未完即搶著回答
15、很容易受外界刺激而分心
16、在活動中常常不能耐心地排隊等待輪換上場
17、在日常活動中常常丟三落四
18、常常打斷或干擾他人(如別人講話時插嘴或干擾其他兒童遊戲)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