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能否妊娠,是很多糖尿病患者關心的問題,其實,糖尿病患者是可以懷孕的,現在糖尿病患者妊娠及生育已經不稀奇了,只要很好的控制好血糖,婚後糖尿病一直能滿意控制,無心、腦、腎、眼及其他嚴重的併發症者,是可以正常妊娠,生一個健康寶寶完全可以實現的,沒有必要僅僅因患糖尿病而中斷妊娠或絕育,孩子是否會有高血糖的情況是不一定的。
但與正常孕婦相比,糖尿病患者存在些不利因素,比如糖尿病女性在懷孕後尤其是在妊娠晚期併發症增多,胎兒易發生宮內窘迫、巨大胎兒等,糖尿病女性微血管病變可加重胎兒缺氧,嚴重時可導致胎死宮內,大量研究認為以上風險主要與孕期血糖水平密切相關。輕型糖尿病或經過積極治療,血糖控制得很好,病情比較穩定,口乾、多飲、多尿、多食症狀不明顯,更沒有酮症酸中毒,這種情況下是完全可以妊娠的,但如果糖尿病病程已達20年以上,同時合併高血壓、腎病及視網膜病變者,這種情況下是不建議妊娠的。
對糖尿病女性患者,懷孕確實需要面對更多的風險,但只要選擇孕前血糖控制在理想範圍時懷孕,這種風險是可以克服的,糖尿病女性在準備妊娠前,需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評估,符合條件即可妊娠,相關檢查如:
1、空腹及餐後血糖,以確定糖尿病的輕重;
2、糖化血紅蛋白,以瞭解近3個月血糖控制水平;
3、查FT3、FT4、TSH評價甲狀腺功能;
4、如糖尿病病程10年以上,或有心臟病的某些臨床表現,需完善心電圖及心臟彩超;
5、查腎功能、24小時尿蛋白定量,瞭解腎臟功能;
6、眼底檢查,評估有無糖尿病視網膜病變。
如果患有糖尿病的育齡婦女決心要一個小孩,建議在懷孕前先使用避孕工具避孕3個月,嚴格控制代謝紊亂,使血糖保持正常或接近正常,然後再考慮妊娠,妊娠後2至10周儘可能控制血糖,有助於減少畸胎可能。如妊娠過程順利,血糖控制好,無糖尿病及妊娠併發症,胎兒監測正常可自然分娩,否則需在懷孕37-38週考慮終止妊娠。但是如果已合併糖尿病心血管病變及糖尿病腎病、增殖性視網膜病變或玻璃體出血時,建議應儘量避孕,懷孕者應終止妊娠。
總之,糖尿病患者是可以懷孕的,但需要加強護理以及合理規範治療糖尿病,只要血糖控制平穩正常,糖尿病患者一樣可以享受正常的生育權利,生一個健康可愛的寶寶,享受天倫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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