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明確病理診斷和病理亞型、準確臨床分期、恰當的治療方案是獲得最佳治療效果的前提。病人確診後,應該儘快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進行規範合理的治療,以期獲得更好的效果並儘量地減少腫瘤復發的機會。淋巴瘤的治療強調以化療為主的綜合治療,在一些特定的臨床情況下需要考慮放療,具有高危因素或是復發的淋巴瘤患者,需要考慮造血幹細胞移植。經過規範的治療,約有半數以上的淋巴瘤患者可以得到治癒,其中霍奇金淋巴瘤甚至可以達到80%以上的治癒率。
目前惡性淋巴瘤強調根據患者一般情況、病理分型和臨床危險因素評估進行分層治療:對於惡性程度高、預計常規治療效果差的患者,需要加強治療的力度或加用新的治療手段,以期克服不良預後因素、獲得比較好的療效;對於常規治療預計就可以獲得比較好的療效的患者,則需要避免過度治療。
無論是化療還是放療都具有一定的不良反應,所以臨床醫生在確定治療方案前需要充分地權衡利弊:只有治療能使患者明顯獲益(減輕痛苦、緩解症狀、延長生存乃至治癒)時才考慮給予治療。比如對於老年人常見的低度惡性的惰性淋巴瘤,在沒有治療指徵時可以定期複查,避免了不必要治療的毒性又保證了患者的生活質量,只有在出現一些治療指徵時才考慮開始治療。而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雖然在復發難治性淋巴瘤中有著廣泛的應用,但並不用於霍奇金淋巴瘤的一線治療,因為絕大多數的霍奇金淋巴瘤經過常規的化療都能獲得治癒,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在這些患者中並不能提高疾病的治癒率,反倒使患者承受了不必要的治療風險、相關毒性並且增加了患者的治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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