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淋巴瘤可簡單的分為霍奇金淋巴瘤(HL)和非霍奇金淋巴瘤(NHL),兩者又可根據其免疫細胞來源和組織病理形態、生物學行為和治療預後等細分為許多亞型。放射治療在惡性淋巴瘤的治療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超過一半的患者需要放療的參與。
1. 放療在霍奇金淋巴瘤治療中的作用
1994年國際淋巴瘤研究組根據形態學、表型、基因型和臨床特徵重新將HL分成結節性淋巴細胞為主型霍奇金淋巴瘤(NLPHL)和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CHL)兩類,後者又包括結節硬化型、混合細胞型、淋巴細胞削減型和富含淋巴細胞的霍奇金淋巴瘤(LRCHL),並於1999年被WHO所承認。霍奇金淋巴瘤( HL)起源於淋巴造血組織,是治療效果較好、治癒率較高的惡性腫瘤之一。隨著放射技術和化療藥物等的進步,尤其是化療、放療綜合治療的應用,不僅保證了治癒率的提高,而且大大減少了治療的併發症和後遺症。
最近幾十年,放射治療在霍奇金淋巴瘤治療中的作用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20世紀60 至70年代,擴大野照射可以有效地治癒大部分早期和中期HL. 最近10年,化療加受累野照射已成為Ⅰ一Ⅱ期HL的主要治療手段,對於Ⅲ和Ⅳ期化療後的患者,受累野照射應用於大腫塊或殘存病灶。HL擴大野照射包括全淋巴結照射和次全淋巴結照射,包括鬥蓬野和倒Y野,後者分為鋤形野(腹主動脈旁和脾臟)和盆腔野,次全淋巴結照射指鬥蓬野加鋤形野照射。受累野(involved field, IF)指照射野僅包括臨床上腫瘤受侵的淋巴區域。擴大野照射是早期HL的有效治療手段,但化療和放療綜合治療已逐步成為Ⅰ-Ⅱ期HL的標準治療方案,而晚期HL化療後未達到完全緩解或化療前為大腫塊的患者需要接受放射治療。因此,受累野照射已成為所有各期HL重要的治療手段。受累野定義、照射範圍和照射劑量在不同的腫瘤放療中心存在很大的差別。大部分單位應用Ann Arbor分期原則中淋巴結受侵區域圖解來定義和確定受累野區域和照射範圍。 放療劑量一般控制在30Gy左右,目前有進一步降低劑量的趨勢。
放療在晚期患者治療中的作用目前仍有爭論。主要有以下3方面:①經化療CR後輔助放療;②作為綜合治療的一部分;③經化療部分緩解後放療。晚期HL化療後病變殘存或化療前有大腫塊的患者,放療能改善生存率;不伴大腫塊或化療CR, 尚無證據表明放療能提高生存率。最近Meta分析表明晚期患者放療獲益與化療週期數有關, 如化療過度, 放療的優勢可能會有所減弱。
值得強調的是,兒童時期對骨骼、肌肉和軟組織的照射會影響其生長髮育,產生不良影響,單側頸部照射可導致單側軟組織和骨骼發育不良,兒童頸部不對稱性生長、畸形。因此,兒童HL頸淋巴結受侵時,受累野應同時照射雙側頸部,而不是行單頸照射。
2. 放療在非霍奇金淋巴瘤治療中的作用
隨著新的REAL/WHO惡性淋巴瘤病理分類的廣泛應用和化療的進展,放射治療在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治療中的地位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首先,放療仍然是某些早期低度惡性/惰性淋巴瘤或預後好的早期淋巴瘤的主要治療手段,例如Ⅰ/Ⅱ期Ⅰ/Ⅱ級濾泡淋巴瘤、Ⅰ/Ⅱ期小淋巴細胞淋巴瘤、早期面板濾泡中心細胞淋巴瘤、面板蕈樣黴菌病、ⅠE期面板大細胞間變性淋巴瘤和ⅠE-ⅡE期結外(胃、腮腺、甲狀腺等)粘膜相關淋巴瘤等。其次,部分侵襲性淋巴瘤對化療抗拒,放療是其主要治療手段或根治性治療手段,例如,ⅠE-ⅡE期鼻腔NK/T細胞淋巴瘤通過放射治療可取得好的療效,放療是根治性治療手段。化療和放療綜合治療仍然是早期瀰漫性大B 細胞淋巴瘤的標準治療原則。相反,任何期別高度惡性NHL如T淋巴母細胞淋巴瘤等都以化療為主,放療僅起姑息性作用或降低區域性複發率,對生存率無影響。
單純放療:濾泡淋巴瘤對放射治療高度敏感。擴大野照射或全淋巴結照射是否優於受累照射仍是未解決的臨床問題。治療原則為,根據目前的臨床研究證據,Ⅰ/Ⅱ級濾泡淋巴瘤的治療策略如下:Ⅰ/Ⅱ期:①早期可被治癒,不應延遲治療。②單純放療,受累野或擴大野照射。③目前仍無肯定證據表明,化療加入放療能提高總生存率。Ⅲ/Ⅳ期:①姑息治療,不可治癒。②口服苯丁酸氮芥有效,臨床緩解率為65%。③聯合化療改善了完全緩解率,但未改善總生存率。④化療和美羅華聯合治療提高了緩解率和生存率。⑤IFN維持治療顯著改善了無病生存率,但未改善總生存率。⑥高劑量化療加骨髓移植對年齡小於60歲的患者可能有益。Ⅰ/Ⅱ期濾泡淋巴瘤Ⅰ/Ⅱ級的治療可採用單純放療(擴大野照射)或綜合治療。晚期濾泡淋巴瘤的治療以化療為主,多采用CHOP方案,更強的化療方案並未改善濾泡淋巴瘤的生存率。Ⅲ級濾泡淋巴瘤的治療原則同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相同,Ⅰ/Ⅱ期以綜合治療為主, 3~4週期CHOP方案化療後行受累野照射。
結外邊緣帶B細胞淋巴瘤(MALT型)原發於結外部位,佔所有淋巴瘤的4% ~13%。MALT淋巴瘤最常見的部位為胃腸道,佔全部MALT淋巴瘤的45% ~56%。其它較常見的非胃腸道部位包括肺、眼和結膜、面板、甲狀腺和乳腺。根據最近發表的文獻, 66% ~74%的患者為Ⅰ/Ⅱ期,同時發生多部位MALT淋巴瘤約11% ~23%,有時轉移至遠處淋巴結和其它血液系統如骨髓、肝或脾,外周淋巴結轉移極少見。中位年齡60歲, 以女性多見。放射治療是Ⅰ/Ⅱ期結外MALT淋巴瘤最重要的治療手段,取得非常好的療效,又可保留器官功能。在最近的大宗文獻報道中,早期結外MALT淋巴瘤單純放療的5年生存率達95%以上,無病生存率為77%。胃和甲狀腺MALT淋巴瘤的預後優於其它結外部位MALT淋巴瘤,胃NHL對放療敏感, 由於放療為非創傷性治療手段,能保留胃功能, 提高生存質量,放療合併或不合並化療逐步成為Ⅰ/Ⅱ期胃NHL保留胃功能治療的主要治療手段之一。ⅠE/ⅡE期胃MALT淋巴瘤放療的5年生存率和無病生存率分別超過90%和80%。放療適應證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抗感染治療無效或HP陰性的ⅠE期、ⅡE期以上、有t(11; 18)(q21; q21)易位或轉化的胃MALT淋巴瘤和高度惡性胃MALT淋巴瘤(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
早期非霍奇金淋巴瘤的綜合治療:早期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療經歷了一系列的變遷。半個世紀前,由於缺乏有效的化療藥物,早期NHL的治療常採用單純放射治療,最近10多年化療藥物的迅猛發展和對NHL生物學行的認識,化療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並有效地提高了NHL患者的生存率。最近幾年,臨床醫生認識到, 放射治療在早期NHL的治療中仍然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別是放射治療的區域性控制率明顯優於化療。化療作為一種全身治療, 能控制遠處器官轉移和受侵。應用化療和放療相結合的治療既能控制區域性復發又能很好地控制遠地轉移。綜合治療的另一個重要目的在於降低治療毒性,綜合治療提高了早期中高度惡性NHL的療效,在綜合治療時,必須考慮減少化療週期。放射治療採用受累野照射,而非擴大野照射。在化療達到完全緩解的病例,應降低放射治療劑量。對某些患者,如年老或拒絕化療,可單純行擴大野照射。
綜合治療的原理和優勢在於,全身化療能有效地控制遠處器官亞臨床轉移,而放療能有效地控制區域性復發。在早期的隨機對照研究中大都採用放療後化療。此後,山於認識到隱性遠處轉移是NHL主要治療失敗的原因,綜合治療很快轉變為化療後放療。從20世紀80年代後期開始,化療加受累野照射的綜合治療方案逐步取代單純放療,成為中高度惡性或侵襲性NHL的標準治療。有多項隨機研究證明,綜合治療和單純放療或單純化療比較,顯著提高了患者的生存率和/或無病生存率。化療後放療的綜合治療已被廣泛接受為成人Ⅰ/Ⅱ期B細胞來源中高度惡性NHL、特別是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的標準治療。Ⅰ/Ⅱ期瀰漫性大細胞淋巴瘤綜合治療後的5~10年總生存率和無病生存率為63% ~85%。,放射治療則採用受累野照射,以降低第二原發腫瘤危險性,減少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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