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紅斑狼瘡患者可能因為各種感染、激素使用不當、紫外線照射、藥物、食物等多種原因可以引起復發。
如果出現下列症狀和實驗室檢查的異常,則考慮病情復發:
1、較之平時更易疲勞,經休息後沒有明顯改善。
2、原因不明的發熱或血沉明顯增高。即發熱不能以感冒,咽部、肺部、泌尿系統感染等解釋,也並非其他疾病所致。
3、新出現的血管炎,新鮮的皮損出現、或伴有指(或趾)端、其他部位的皮疹,或原有皮疹加重;如頰部紅斑、盤狀紅斑、凍瘡樣皮損、多形性紅斑樣皮損、血管炎性面板病變、甲周紅斑等。
4、關節腫痛出現;如近端指間關節、腕關節、膝關書、踝關節等疼痛、紅腫,可伴晨僵或有關節積液。
5、脫髮明顯。
6、口、鼻新鮮潰瘍。
7、出現胸水或心包積液。
8、新出現的蛋白尿或蛋白尿突然增多,尿常規中出現紅細胞。
9、白細胞或血小板減少或貧血明顯(血常規檢查白細胞、血小板、血色素低於正常水平。
10、出現神經系統症狀,如頭痛、嘔吐、抽搐。
從理論上講,尤其C3下降是病情活動的指徵之一,但出現單純的補體降低和一過性口腔潰瘍不一定是病情活動的表現。確定系統性紅斑狼瘡是否復發應該根據症狀和各項檢驗指標綜合分析,也不能以單純的以某一次的某些化驗指標來確定。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