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絕大多數頸椎病患者不需手術,經非手術的綜合保守治療可獲得治癒或緩解,需要手術的大約只佔頸椎病人的百分之十幾。
對於脊髓型頸椎病,一經診斷應當儘早手術。對於其他各型頸椎病,由於絕大部分病人經非手術治療能獲得明顯的緩解或治癒,因此應當首選非手術保守治療,而手術治療主要是針對症狀較嚴重,經嚴格的非手術保守治療無效,或療效不鞏固而反覆發作者。因此,病人在被診斷為頸椎病之後,不能一味地寄望於保守治療,有明顯的神經損害,仍不接受醫生勸告,不願手術,將致使病情進一步發展,功能障礙難以去除。
一般而言,頸椎病的手術指徵是相對的。頸椎病手術比較複雜,有一定風險,因此手術指徵應嚴格掌握。如果病人存在手術禁忌,則不能選擇手術治療。目前認頸椎病的病理機制及臨床表現比較複雜,應根據不同的病情選擇適當的手術方式。
有下述情況者需考慮手術治療:
(1)頸型頸椎病需要手術的情況:頸型頸椎病原則上不需手術,只有極個別病例經長期非手術療法無效、而且嚴重地影響正常生活或工作者,可考慮手術。由於目前在頸型頸椎病以及項背肌肌肉筋膜炎的認識上,骨科專家都仍存在一定的分歧,所以對於頸型頸椎病的手術應當非常慎重。
(2)神經根型頸椎病需要手術的情況:神經根型頸椎病原則上應首先採取非手術治療,絕大部分病人不需手術。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考慮手術治療:
正規而系統的非手術治療3―6個月無效,或非手術治療雖然有效但反覆發作而且症狀嚴重,影響正常生活或工作者;
由於神經根受到壓迫刺激導致所支配的肌肉進行性萎縮者;
有明顯的神經根刺激症狀,急性的劇烈疼痛、嚴重影響睡眠與正常生活者。
(3)脊髓型頸椎病需要手術的情況:由於絕大部分脊髓型頸椎病患者保守治療不能有效緩解症狀,有一部分病人由於自己不願手術而採用保守治療的方法,其中絕大多數在保守治療期間症狀加重或出現不可逆性四肢癱瘓。因此,從原則上來講,脊髓型頸椎病一經確診、又無手術禁忌證的話,應儘早手術治療。對於椎管較寬而症狀較輕者,可以適當採取一些非手術治療,並定期隨診,若治療無效或症狀加重則應儘快手術治療。
(4)椎動脈型頸椎病需要手術的情況:絕大多數的椎動脈型頸椎病應當首選非手術的保守療法,同時具有下列情況者可考慮手術。頸性眩暈有猝倒史,經非手術治療無效者。經頸椎椎動脈造影或核磁共振椎動脈顯影,證實了椎動脈型頸椎病的診斷,保守治療,效果不明顯者。
(5)交感型頸椎病需要手術的情況:
交感型頸椎病,絕大多數保守治療可以有良好的效果。僅僅在症狀嚴重影響病人生活,經非手術治療無效,經頸交感神經封閉或頸椎高位硬膜外封閉試驗證實症狀有明顯減輕,且證實為節段性不穩定或椎間盤膨出者可考慮手術。但由於交感型頸椎病與神經官能症、更年期綜合徵等難以鑑別,某些病人甚至可能併發有精神心理因素而使症狀誇大,因此,手術指徵應從嚴掌握,手術治療應當非常慎重。
(6)其他型的手術治療:其他型頸椎病,如因椎體前緣突出的骨贅向前方壓迫與刺激食管引起吞嚥困難,經非手術療法無效者,可以手術將椎體前緣突出的骨贅切除,從而解除對食管的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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