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研究首次證實被診斷為雌激素受體陽性的乳腺癌患者懷孕是安全的,儘管以前醫生擔心懷孕促使體內雌激素水平增加而可能導致腫瘤復發。事實上,維也納第八屆歐洲乳腺癌會議提出的這項調查結果提示被診斷為乳腺癌的患者在任何時間懷孕都不會增加癌症復發的風險,即使是在患乳腺癌之後的頭兩年內。而且,相比未懷孕的患者,這些懷孕的患者似乎生存時間更長。
乳腺癌是育齡期婦女最常見的腫瘤。隨著女性成家的時間越來越晚以及乳腺癌患者的生存得到改善,越來越多的乳腺癌倖存者在她們的腫瘤治療結束後希望有個孩子。在先前的研究中,Hatem A. Azim,Jr博士曾提出儘管擔心由懷孕引起的激素水平改變可能會促進腫瘤復發或使其更具有侵蝕性,但看起來它對懷孕的婦女是安全的。然而該項研究並未證實該項研究是否只適合雌激素受體陽性女性患者,可能該亞組最有可能受懷孕引起激素增加的影響。此外,在這些患者中治療在墮胎中的角色,懷孕的時機以及哺乳的安全性問題仍然懸而未決。
因此,JulesBordet研究所(布魯塞爾,比利時)的醫學腫瘤學家Azim博士及其同事在幾個城市展開對333例乳腺癌在任意時間懷孕的婦女,以及874例未懷孕的乳腺癌婦女進行的研究。不過最重要的是此項研究僅包括雌激素受體狀況(陽性或陰性)及已知疾病轉歸的婦女。此外,在實驗組婦女懷孕期間對照組無腫瘤復發,這使得研究者可以調整可能存在的“健康媽媽反應”-一種可能受到婦女懷孕可能比在對照組的乳腺癌患者更健康這一狀況而影響結果的情況。
Azim博士稱:57%的婦女為雌激素陽性,但該項研究顯示與未孕者相比,無論是雌激素陽性的患者還是陰性的患者其無瘤生存率無差異。此外,我們發現在診斷乳腺癌兩年內懷孕的婦女其無瘤生存率似乎要高於未孕者,但隨著時間的延長這一狀況並未出現明顯的趨勢。由於結果可能被選擇偏倚所混淆,因此對結果的解釋應該慎重,所以說在診出乳腺癌兩年內懷孕可被認為是安全的,但並不能認為懷孕對腫瘤復發有防護作用。
該項研究的第二個目的是確定懷孕對總生存率的影響。我們發現無論雌激素受體陽性與否,與對照組相比乳腺癌患者懷孕都可降低死亡的危險。
哺乳和流產(無論是自發性流產還是引產)都不影響婦女的結局。“常見到一些內科醫生建議患有乳腺癌婦女墮胎是因為他們擔心完成孕育過程對她們的疾病結局是不利因素。我們發現這種認識是不正確的,無論孕育過程是否完成,其疾病結局是相似的,對雌激素受體是否陽性也是如此。因此,對於這些患者,我們並不提倡因治療原因而進行墮胎。因只有30%的患者進行哺乳,儘管這種狀況使得我們關於這一指標未得到更確切的結論,但是我們還是對哺乳這一情況做了同樣的分析”Azim博士如是說。
他總結:該研究是首次對雌激素受體陽性的乳腺癌患者懷孕情況的安全性進行的調查,並以“健康媽媽反應”進行校正。其研究結果讓人相信無論雌激素受體陽性與否,在診斷乳腺癌後任何時間懷孕都是安全的。對於完成乳腺癌治療的婦女諮詢有關懷孕事宜,該研究提供強有力的證據可以幫助醫生給予她們合適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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