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血液內科 主任醫師 雷平衝

  慢淋是一種發展較慢的腫瘤,過早的給予藥物治療尤其是化療,並不能給患者帶來益處,反而會影響患者的生存質量。

  只有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下才給予治療:

  治療指徵:

  1、進行性骨髓衰竭的證據:表現為血紅蛋白和(或)血小板進行性減少。

  2、巨脾(如左肋緣下>6 cm)或進行性或有症狀的脾臟腫大。

  3、巨塊型淋巴結腫大(如最長直徑>10 cm)或進行性或有症狀的淋巴結腫大。

  4、行性淋巴細胞增多,如2個月內增多50%,或淋巴細胞倍增時間(LDT)<6個月。當初始淋巴細胞<30×109/L,不能單憑LDT作為治療指徵。

  5、淋巴細胞數>200×109/L,或存在白細胞淤滯症狀。

  6、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AIHA)和(或)血小板減少(ITP)對皮質類固醇或其他標準治療反應不佳。

  7、少存在下列一種疾病相關症狀:

  ①在以前6個月內無明顯原因的體重下降≥10%。

  ②嚴重疲乏(如ECOG體能狀態≥2;不能進行常規活動)。

  ③無感染證據,體溫>38.0℃,持續2周以上。

  ④無感染證據,夜間盜汗1個月以上。

  8、患者意願。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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