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康復醫學科 主治醫師 莊衛生
關於印發四肢骨折等9個常見病種(手術)早期康復診療原則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www.moh.gov.cn   

衛辦醫政發〔2013〕25號河南省人民醫院康復醫學科莊衛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充分發揮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早期康復診療作用,推動康復醫學科與其他臨床科室的密切合作,提高疾病診療效果和綜合醫院工作效率,我委組織專家編寫了《四肢骨折等9個常見病種(手術)早期康復診療原則》,現印發給你們。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和有關學術團體要組織康復醫學和相關臨床學科醫務人員認真學習,並在診療活動中參照執行。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

           2013年4月2日

 

 

 

 

四肢骨折等9個常見病種(手術)

早期康復診療原則

 

 

基本原則 

在疾病早期規範開展康復診療,可以有效避免或減輕患者功能障礙,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質量,降低家庭與社會的負擔。早期康復診療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  患者安全原則。保證患者安全是開展早期康復診療

的核心要求。康復診療活動應當由康復醫師和具備執業資質的康復治療師實施。康復治療過程中應當密切觀察患者的反應,及時瞭解治療效果,避免引起病情加重、不良反應及出現新損傷等情況。

二、循序漸進原則。康復治療的方法、強度、時間、頻

度等劑量引數應當從小到大,合理遞增。

三、個體化診療原則。應當全面瞭解患者基本資訊、病情及專科治療情況、功能障礙範圍及程度等,制訂個體化的康復診療方案。

四、多學科合作原則。康復專業人員與其他臨床專科醫

務人員應當充分溝通,建立團隊工作模式,綜合專科優勢,共同制訂實施康復診療方案,提高患者整體治療效果。

 

四肢骨折早期康復診療原則

一、首次診療時間

骨科臨床處置完成後24小時內。

二、康復評定內容

(一)患者一般情況。包括意識、生命體徵、睡眠和大小便等基本情況。瞭解患者總體治療情況。

(二)康復專科評定。評定骨折部位的疼痛、腫脹情況,肢體神經功能和迴圈功能,在不影響骨折穩定性的前提下評定關節活動度和肌力等。根據病情評定患者的轉移、站立、步行功能以及日常生活活動能力。

三、康復治療

根據評定結果並結合病情,視情開展以下康復治療。

(一)體位擺放與處理。

(二)防治併發症,特別是深靜脈血栓、關節粘連、肌肉萎縮、肌腱萎縮和骨化性肌炎等。

(三)骨折區域性治療。消腫、止痛、促進骨折部位的癒合。根據骨折部位及固定方法,實施骨折部位的等長收縮運動和相鄰關節主動或被動運動。

(四)根據患者病情,適時開展轉移、負重及步行訓練,必要時進行輔助器具的使用指導。

四、注意事項

(一)根據骨折固定方式,制定患肢負重時間進度表。

(二)康復治療不應引起患者明顯疼痛,運動量應當循序漸進。

(三)患者出現以下情況或併發症時,應當調整或暫停康復治療:生命體徵不穩定、發熱、肺栓塞、下肢深靜脈血栓、骨折固定不穩定、伴發不宜康復治療的疾病以及患者不配合等。

 

 

運動創傷早期康復診療原則

一、首次診療時間

臨床專科處置完成後24小時內。

二、康復評定內容

(一)患者一般情況。包括意識、生命體徵、睡眠和大小便等基本情況。瞭解患者總體治療情況。

(二)康復專科評定。評定損傷部位的疼痛、腫脹情況,關節活動度和肌力,神經功能狀況等。根據病情評定患者的運動能力和日常生活活動能力。

三、康復治療

根據評定結果並結合病情,視情開展以下康復治療。

(一)體位擺放與處理。

(二)防治併發症,特別是深靜脈血栓、關節粘連、肌肉萎縮、肌腱萎縮和骨化性肌炎等。

(三)區域性治療。消腫、止痛、促進損傷部位的癒合。根據損傷部位及固定方法,實施肌力訓練和關節主動或被動運動。

(四)根據患者病情,進行運動能力、本體感覺、負重和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訓練。必要時配置輔助器具。

四、注意事項

(一)根據組織損傷和癒合情況進行康復治療,準確把握關節活動範圍和牽伸強度,避免二次損傷。

(二)康復治療不應引起患者明顯疼痛,運動量應循序漸進。

 

 

/膝關節置換早期康復診療原則

一、首次診療時間

關節置換術後24小時內。鼓勵在手術前根據病情開展適宜的康復診療及宣教。

二、康復評定內容

(一)患者一般情況。包括意識、生命體徵、睡眠和大小便等基本情況。瞭解患者總體治療情況。

(二)康復專科評定。評定手術部位的疼痛、腫脹情況,肢體神經功能和迴圈功能,在不影響關節穩定性的前提下評定關節活動度和肌力等。根據病情評定患者的轉移、站立、步行功能以及日常生活活動能力。

三、康復治療

根據評定結果並結合病情,視情開展以下康復治療。

(一)體位擺放與處理。

(二)防治併發症,特別是預防假體鬆動和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

(三)手術部位治療。消腫、止痛、促進傷口癒合。根據手術方式和假體型別,實施肌力訓練和關節主動或被動運動。

(四)根據患者病情,適時開展轉移、負重及步行訓練,必要時進行輔助器具的使用指導。

四、注意事項

(一)髖關節置換術後早期應當保持手術關節輕度外展,避免易引發假體脫位的體位和動作。膝關節置換術後早期應當保持手術關節伸直,膝後不墊枕。

(二)根據手術方式和假體型別,確定患肢負重時間進度。

(三)康復治療不應當引起患者明顯疼痛,運動量應當循序漸進。

(四)患者出現以下情況應當調整或暫停康復治療:生命體徵不穩定、發熱、肺栓塞、下肢深靜脈血栓、假體鬆動或脫位、伴發不宜康復治療的疾病以及患者不配合等。

 

 

手外傷早期康復診療原則

一、首次診療時間

臨床專科處置完成後24小時內。

二、康復評定內容

(一)患者一般情況。包括意識、生命體徵、睡眠和大小便等基本情況。瞭解患者總體治療情況。

(二)康復專科評定。評定受傷手疼痛、腫脹情況,神經功能和迴圈功能,在不影響組織癒合的前提下評定關節活動度和肌力等。

三、康復治療

根據評定結果並結合病情,視情開展以下康復治療。

(一)受傷手保持功能位或有利於組織癒合的位置。

(二)區域性治療。消腫、止痛、促進組織癒合。根據損傷型別、部位和治療方式,實施肌力訓練、關節主動或被動運動,保持關節活動度,預防肌腱粘連和關節僵硬。

(三)根據患者病情,適時開展手功能訓練和感知覺訓練。必要時配置輔助器具。

四、注意事項

(一)根據肌腱癒合情況進行康復治療,準確把握關節活動範圍和牽伸強度,以主動運動為主,注意避免肌腱斷裂。

(二)康復治療不應當引起患者明顯疼痛,運動量應當循序漸進。

 

 

周圍神經損傷早期康復診療原則

一、首次診療時間

臨床專科處置完成後24小時內。

二、康復評定內容

(一)患者一般情況。包括意識、生命體徵,睡眠和大小便等基本情況。瞭解患者總體治療情況。

(二)康復專科評定。評定肢體感覺功能、運動功能和迴圈功能,反射檢查,必要時實施神經電生理評定。

三、康復治療

根據評定結果並結合病情,視情開展以下康復治療。

(一)保持肢體處於有利於組織癒合的位置。

(二)區域性治療。消腫、止痛、促進神經修復。根據損傷型別、部位和治療方式,實施物理因子治療和關節主動或被動運動,促進神經功能恢復、保持關節活動度。

(三)根據患者病情,適時開展肌力訓練和感知覺訓練。必要時配置輔助器具。

四、注意事項

周圍神經損傷早期康復治療時,應當避免代償動作,防止面板損傷。禁忌過度牽伸動作,避免過度疲勞。

 

脊髓損傷早期康復診療原則

一、首次診療時間

臨床專科處置完成後48小時內。

二、康復評定內容

(一)患者一般情況。包括意識、生命體徵,睡眠,大、小便等基本情況。瞭解患者總體治療情況。

(二)康復專科評定。採用《脊髓損傷神經學分類國際標準》評定脊髓休克、神經損傷的平面和程度。根據患者情況評定日常生活活動能力。

三、康復治療

根據評定結果並結合病情,視情開展以下康復治療。

(一)體位擺放與處理。

(二)防治併發症,特別是壓瘡、泌尿系統感染、神經源性膀胱導致的膀胱和腎臟損害、深靜脈血栓、墜積性肺炎、關節或肌肉肌腱的損傷、肌肉萎縮和肌腱萎縮、體位性低血壓等。

(三)根據患者病情進行主動或被動的關節活動和肌力訓練,早期坐站訓練、呼吸及排痰訓練、神經源膀胱和直腸處理、疼痛處理。

(四)根據患者病情,適時開展日常生活能力訓練。必要時配置輔助器具。

(五)開展早期心理支援。

四、注意事項

(一)早期坐站訓練時根據損傷平面選用合適的輔助器具保護,支撐脊柱。

(二)在康復治療過程中特別注意防治併發症,如壓瘡、肺部感染、泌尿道感染、深靜脈血栓形成、體位性低血壓等。

(三)高位脊髓損傷患者應密切觀察患者呼吸情況。

 

腦外傷、腦出血術後和腦卒中

早期康復診療原則

一、首次診療時間

患者生命體徵穩定、神經功能缺損症狀穩定後48小時內。

二、康復評定

(一)一般情況。包括生命體徵,睡眠和大小便等基本情況,注意評估患者的意識狀態。瞭解患者總體治療情況。

(二)康復專科評定。評定認知功能、精神行為、運動功能、言語功能、吞嚥功能、感覺功能等。根據病情評定患者的轉移、站立、步行功能以及日常生活活動能力。

三、康復治療

根據評定結果並結合病情,視情開展以下康復治療。

(一)體位擺放與處理。

(二)防治併發症,特別是誤吸、肺部感染、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和壓瘡。

(三)促醒治療。昏迷患者應當儘早開始促醒治療,包括各種感覺輸入刺激。

(四)吞嚥治療。患者意識恢復後,儘早開展口咽部吞嚥功能訓練,改善吞嚥功能。

(五)認知和言語治療。

(六)精神行為治療。

(七)改善肢體功能,必要時可使用輔助器具。

(八)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訓練。

四、注意事項

患者如有精神行為異常,開展康復治療應當注意加強防護,保障患者安全。康復治療過程中應當密切觀察生命體徵,關注合併症情況。如果患者出現病情加重,則請相關科室會診。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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