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瘤是嬰幼兒較常見的良性腫瘤,其發病率因不同種族而異,我國學者報道發病率為1%~10%,早產兒發病率顯著升高,男女間的比例為1:3-5。多數患兒出生後8-12個月內持續增生,隨後自發緩慢消退。至5歲時,50%的患兒完全消退,9歲時90%完全消退,最長消退可持續至12歲。最終,20-40%殘餘面板改變,還有10-20%的血管瘤不完全消退。血管瘤可以發生在身體的任何部位。但多見於面板和皮下組織,其次為口腔粘膜和肌肉。約80%的血管瘤為單發,頭頸部多見,約佔70%。一些病例,尤其是生長在口腔頜面部的病例,可導致毀容、功能障礙、甚至危及生命。
一、血管瘤的臨床表現:
大約80%血管瘤為單發的,20%為多發,頭頸部佔70%。女嬰多見,女:男為3:1。
1、病程:血管瘤的自然病程是出生後8-12個月內快速增長,為增生期,隨後進入緩慢消退期;
2、顏色:淺表的血管瘤呈鮮紅色,增生期顏色逐漸加深,開始消退由鮮紅色變為暗紫色,最後呈花斑狀,深部的血管瘤表面的面板隆起,正常顏色或透出藍色。
3、觸診:血管瘤質地如橡皮樣,不能通過壓力將其中的的血液排空,體位試驗陰性。消退期的血管瘤為殘留的纖維脂肪組織,質地變軟。
二、血管瘤治療的必要性:
由於血管瘤早期快速生長,有向正常組織擴充套件,使正常面板組織受累,血供豐富,導致組織肥厚,消退後仍需區域性整形修復等,還約有10-20%血管瘤不完全消退,所以應進行早期干預治療,抑制其快速生長,使之轉向穩定期和消退期,這有利於控制血管瘤早期病情發展及減少後期併發症。
對於明確在增生期的血管瘤若不給予及時治療,最終過度的持續增生不僅大大延長了消退的年數,更增加了永久畸形的可能性。另外鼻尖、上脣等特殊部位的血管瘤消退時間常較長,有的學者從心理角度出發,認為外科手術等早期積極治療都應該在考慮之列。因此對於嬰幼兒血管瘤,主張早期、適時、適度的干預治療。
三、血管瘤的治療方法選擇:
血管瘤的治療方法較多,有鐳射、放射、干擾素、激素、冷凍及手術等多種治療手段;首先避免使用過於強烈的治療方法(如冷凍產生潰爛及疤痕,放射治療使區域性組織發育障礙及惡性腫瘤發生率升高)。
可選用鐳射治療、口服或外用藥物、區域性注射,安全有效,副作用少。對範圍小,或有威脅到生命或影響臟器功能者,也可以考慮手術治療。
因此,針對血管瘤的部位、分期、大小、功能影響等,採用鐳射、藥物及手術等綜合性治療手段,可取得滿意的臨床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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