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無症狀高尿酸血癥的治療,幾乎所有的指南都認為應該給予非藥物治療,關於是否應給予藥物治療,觀點不一致。2010年中國痛風指南認為:無症狀高尿酸血癥,以非藥物治療為主,一般不推薦使用降尿酸藥物。但在經過飲食控制血尿酸仍高於9mg/dl ;有家族史或伴發相關疾病的血尿酸高於8 mg/dl的患者,可進行降尿酸治療。
2012年由我國專家發起的“無症狀高尿酸血癥的中國專家共識”,對於應用降尿酸藥物治療則非常的積極。
1、有心血管危險因素或合併症的患者,血尿酸水平大於8mg/dl時,應給予降尿酸藥物治療,血尿酸水平小於8mg/dl的高尿酸血癥患者應在生活指導6個月後如仍高於正常,也建議加用降尿酸藥物治療;
2、無心血管危險因素或合併症的患者,血尿酸水平大於9mg/dl時,應給予降尿酸藥物治療,小於9mg/dl的患者應在生活指導6個月後如仍高於正常,建議加用降尿酸藥物治療。
心血管合併症或危險因素包括:高血壓、糖耐量異常或糖尿病、高脂血症、冠心病、腦卒中、心力衰竭或腎功能異常。該共識之所以對降尿酸藥物治療非常積極,主要因為人們近幾年進行的大量關於高尿酸血癥的危害研究的發現――高尿酸血癥是高血壓、冠心病、腦卒中、普通人群全因死亡、冠心病死亡、心血管事件、急慢性心衰死亡的獨立危險因素。其中高尿酸血癥是心血管疾病的獨立危險因素,已是全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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