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精神科 主任醫師 楊福收

一、正常人的睡眠型別:快速眼動睡眠(REM)和非快速眼動睡眠(NREM)。

  1、快速眼動睡眠:快波睡眠、異相睡眠、去同步睡眠和G睡眠。

2、非快眼動睡眠:慢波睡眠、正相睡眠、同步化睡眠。

  年齡是影響睡眠的主要因素睡眠時間與年齡負相關;睡眠潛伏期與成人一致,覺醒次數增加、覺醒    時間延長;對睡眠週期的影響:快波睡眠時間與年齡負相關;老年人慢波睡眠明顯減少。

  睡眠時的一般表現為感覺功能暫時減退;骨骼肌反射運動和肌張力減退;植物神經功能改變:發汗和胃酸增加,其餘均減低。生長激素分泌:慢波睡眠時升高,快波睡眠和覺醒時減少。快波睡眠時腦的蛋白質合成加快。

  二、失眠症的診斷和治療

失眠症是一種持續相當長時間的睡眠質和/或量令人不滿意的狀態。

  (一)臨床表現:難以入睡;維持睡眠困難;早醒。

  (二)診斷

1、症狀標準:幾乎以失眠為惟一的症狀,包括難以入睡、睡眠不深、多夢、早醒、醒後不適感、疲乏、白天睏倦等;具有失眠和極度關注失眠結果的優勢觀念。

2、嚴重標準:對睡眠數量、質量的不滿引起明顯的苦惱或社會功能受損。

  3、病程標準:至少每週發生3次,並至少已1個月。

4、排除標準:排除軀體疾病或精神障礙症狀導致的繼發性失眠。

WHO睡眠質量評價標準30分鐘入睡;睡眠深沉,呼吸深長無打鼾,夜間不易驚醒;起床少,無夜驚現象,醒後很快忘記夢境;早晨起床後精神好;白天頭腦清醒,工作效率高,不睏乏。

診斷失眠特別注意長期失眠者有焦慮、抑鬱或強迫症狀;失眠是其他精神障礙非常見到的症狀:抑鬱症、神經症、器質性精神障礙、進食障礙、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分裂症等;失眠是軀體狀況中多種症狀的一種;一過性失眠問題是否急性應激障礙、適應障礙,若病程不夠應診斷失眠亞臨床狀態,若症狀達不到嚴重標準診斷失眠亞健康狀態。

(三)治療

  1、非藥物治療支援性心理治療;認知行為治療:非理性期望、誇大失眠結果、錯誤觀點的改變,技術有重新歸因訓練、去災難化、重新評估、注意轉移;鬆弛療法:生物反饋、冥想、催眠;睡眠限制(對立意向療法):即輕度睡眠剝奪;刺激控制療法:減少與睡眠無關行為,建立規律睡眠模式。

2、中醫調治

(1)中藥治療:九味神安膠囊、益腦膠囊、李氏睡香貼、百合酸棗仁膠囊;

  (2)食療:豬心棗仁湯(豬心一個,酸棗仁、茯苓各15克,遠志5克);

(3)足療:堅持泡腳,足部按摩,重度失眠者加酸棗仁、遠志20克,合歡皮10克,硃砂5克煎水泡腳。

  三、嗜睡症的診斷和治療

白晝睡眠過度及睡眠發作或醒來時達到完全覺醒狀態的過渡時間延長的一種狀態。不是由於睡眠不足、藥物、酒精、軀體疾病、某種精神障礙(如抑鬱症、神經衰弱)症狀的一部分。

  (一)臨床表現:白天過度嗜睡。分兩型:

  1、伴長時睡眠型:夜間睡眠大於10小時,白天嗜睡無精神恢復(即睡眠酩酊狀態)。

2、不伴長時睡眠型:夜間睡眠小於10小時,白天嗜睡無睡眠酩酊狀態。

  (二)診斷

1、症狀標準:

(1)白天睡眠過多或睡眠發作;

(2)不存在睡眠時間不足;

(3)不在在從喚醒到完全清醒的時間延長或睡眠中呼吸暫停;

(4)無發作性睡病附加症狀(猝倒、睡眠癱瘓、入睡前幻覺、醒前幻覺)。

  2、嚴重標準:明顯痛苦或影響社會功能。

3、病程標準:幾乎每天發生,至少已一月排除標準     不是由於睡眠不足、藥物、酒精、軀體疾病、某種精神障礙的症狀組成部分。

4、鑑別診斷髮作性睡病

(1)一種或多種附加症狀;

(2)睡眠發作無法抗拒,醒後精神振奮;

(3)白天發作持續時間不長,不能剋制;

(4)夜間睡眠紊亂,易醒多夢、片段性、短暫性三、嗜睡症的診斷和治療。

5、鑑別診斷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綜合症

(1)夜間呼吸暫停,典型間歇性酣音;

(2)肥胖、高血壓、心律失常、心梗、中風;

(3)認知缺損、記憶力減退;

(4)夜間多動、多汗、多尿、蛋白尿;

(5)晨起頭痛、白天嗜睡;

(6)陽痿。

  (三)治療

1、非藥物治療有計劃的日間小睡

2、藥物治療

(1)莫達菲尼:400mg , 新型中樞興奮劑,頭痛;

  (2)羥丁酸鈉:500mg/ml,9g,中樞抑制劑,噁心、遺尿、夢遊;

  (3)哌醋甲脂(利他林):100mg,中樞興奮劑,心速、高血壓、厭食、多動;

  (4)右旋苯丙胺。

四、非器質性睡眠-覺醒診斷和治療

人體睡眠-覺醒節律與環境所允許的睡眠-覺醒節律之間不同步,導致患者主訴失眠或嗜睡。

  (一)病因

1、人體生物鐘:下丘腦視上核;

2、主要同步因素:光線、生理活動、褪素。

  (二)臨床表現

1、睡眠相延遲:傳統的入睡時間段內入睡困難,晨間難以醒轉,妨礙執行日間功能。凌晨2-6點入睡,上午10點-下午1點覺醒。 青少年多見,7%的發生率;

2、睡眠相提前:是一種主要睡眠時間固定提前的睡眠障礙。下午6-9點時入睡,凌晨2-5點時覺醒。中老年多見,1%的發生率;

3、非24小時制睡眠-覺醒綜合症:週期性失眠,嗜睡,或二者同時存在,並以短的非同步性週期形式交替出現。盲人多見;

4、倒班工作制型障礙:難以入睡、睡眠維持困難、缺乏睡後清新感、工作時嗜睡。5-10%;

5、時差綜合症:內源性的睡眠-覺醒節律與環境的時間週期暫時不一致造成。入睡困難、維持困難、日間嗜睡、操作能力下降。

  (三)診斷症狀標準

1、病人的睡眠-覺醒節律與所要求的(即與病人所在的環境的社會要求和大多數人遵循的節律)不符;

2、病人在主要的睡眠時段失眠,而在應該清醒時段出現嗜睡;

  3、嚴重標準:明顯感到苦惱或社會功能受損病程標準:幾乎每天發生,並至少已一月;

  4、排除標準:排除軀體疾病或精神障礙(如抑鬱症)導致的繼發性睡眠-覺醒節律障礙。

  (四)治療

1、 一般治療:保持對睡眠的正常驅力、減少使人的警覺、減少藥物效應、減少睡眠時的覺醒。

  2、特殊治療

(1)睡眠相延遲的治療:

  ①同步療法:即將睡眠和覺醒時間逐步延遲的方法,每1-2天延遲3小時,直到達到保持正常的作息時間;

  ②強光療法:早6-8時給予1-2小時2000-2500lux的光線照射;

  ③褪黑素:晚上使用0.3-3mg,服用4周有效。

  (2)睡眠相提前的治療:

  ①強光治療:下午8時起給予4小時的光照;

  ②同步療法:每2天提前3小時入睡。

  (3)非24小時制睡眠-覺醒綜合症的治療:褪黑素睡前1小時服10mg,晚9時再服用0.5mg  。

(4)倒班工作制型障礙的治療強光療法:夜班開始給5000-10000lux的光照,在換班前2小時結束;用黑色護目鏡擋上午的光線;睡前1-3的褪黑素;促醒劑:咖啡因、莫達菲尼。

(5)時差綜合徵的治療:向東飛行者光強度上午最小、下午最大,向西飛行者外邊有光照時保持覺醒;睡前服用褪黑素2-5 mg 連服4 個晚上;唑吡坦10 mg連服3晚 。

  五、睡行症的診斷和治療

睡眠和覺醒現象同時存在的一種意識改變狀態,在夜間睡眠的前三分之一段起床走動、低水平的注意力、反應性及運動技能。事後無法回憶。

  常見於兒童期,與發熱性疾病並存;誘發因素:精神藥物、酒精、妊娠、精神病發作;致病因素:應激、發熱、甲亢、腦炎、遺傳等。

(一)臨床表現

初入睡2-3  小時內;簡單日常習慣性動作;部分有複雜的行為;行為無目的性;受限後可有衝動、攻擊、逃跑行為;持續數分鐘到十幾分鍾;很難叫醒,事後完全遺忘。

  (二)診斷症狀標準

  1、反覆發作的睡眠中起床行走。發作時表情茫然、目光呆滯、缺乏反應、喚醒困難; 發作後自動回床睡覺或躺地睡覺;發作後甦醒初期可有短暫意識和定向障礙,但幾分後恢復常態,即刻甦醒和次晨醒來均完全遺忘。

  2、嚴重標準:不明顯影響日常生活和社會功能。

3、病程標準:反覆發作的睡眠起床行走數分到半小時。

  4、排除標準:

(1)排除器質性疾病如痴呆、癲癇,但可與癲癇並存;

(2)排除癔症。

  5、鑑別診斷精神運動性癲癇:

(1)很少只在晚上發作;

(2)對環境刺激完全無反應;

(3)腦電圖的改變。

(三)治療

1、一般治療:預防傷害為主,管理好家中的物品;不要試圖喚醒他;10歲後症狀消失。

  2、行為治療:催 眠治療、提前喚醒;

3、藥物治療:地西泮、氯硝西泮、苯妥英鈉、丙米嗪、氯丙米嗪。

  六、睡驚症的診斷和治療

是出現於夜間的極度恐懼和驚恐發作,伴有強烈的語言、運動形式及自主神經高度興奮。睡眠前三分之一階段發作;常衝向門口但極少離開房間;幾分鐘會定向喪失;醒後不能回憶。

(一)臨床表現

  多見於3-7歲的兒童;一月到數月一次;極度的恐懼和驚恐發作;持續1-10分再入睡;過後不能回憶。

  (二)診斷

1、反覆發作的在一聲驚恐性尖叫後從睡眠中醒來,不能與環境保持適當接觸,伴有強烈的焦慮、軀體運動,及自主神經功能亢進,持續1-10分,發作在睡眠初三分之一階段;

2、對別人的干涉相對缺乏反應,若干涉會出現幾分鐘的定向障礙和持續動作;

3、事後遺忘,即使能回憶也極有限;

4、排除器質性疾病和熱性驚厥。

  5、鑑別診斷夢魘:

(1)發生於睡眠的任一時刻;

(2)易被喚醒,詳細回憶;

(3)一般無言語和軀體運動。

  (三)治療:同睡行症的治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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