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慢性鼻-鼻竇炎(也稱慢性鼻竇炎,Chronic Rhino Sinusitis, CRS)的病因學和發病機制 等方面的研究結論尚不十分清晰,在診斷定義、分型及選擇治療方案等方面尚存有爭議。近年來, 以歐美為主的學者們相繼組織制定了一系列有關鼻-鼻竇炎診療方面的指導性檔案。這些指導 性檔案的出臺,反映了各國學者們對慢性鼻-鼻竇炎診療研究的重視。1997 年制定的海口標準對我國開展鼻內鏡外科手術、評價手術後療效、進行學術交流等均起到了有益的促進作用。為儘可能借鑑國外的先進經驗,與國際通行慣例接軌,制定、修改並不斷完善適合國情的慢性鼻-鼻 竇炎診療指南是十分必要的。
我國慢性鼻-鼻竇炎診斷和治療指南起草過程中參照了國際現有指南性檔案,並基於我國國情特點,遵循了“宜簡不宜繁,宜粗不宜細”的原則,同時兼顧了我國現行醫療制度及具有臨床可操作性的實際情況。為了使本指南更科學、合理和具有實用性,編輯部還組織了專家在全國部分城市巡講,充分徵求了各地同道們的意見,使之趨於完善。本指南適用於成人慢性鼻-鼻竇炎。
臨床定義
慢性鼻-鼻竇炎是指鼻腔和鼻竇黏膜的慢性炎症,鼻部症狀持續超過12周,症狀未完全緩解甚至加重。
臨床分類
1、慢性鼻-鼻竇炎(不伴鼻息肉)
2、慢性鼻-鼻竇炎(伴有鼻息肉)
注:鼻息肉發生機制至今不清,研究顯示,鼻息肉有其相對獨立的特徵。因此,本指南的分類並不意味著慢性鼻-鼻竇炎與鼻息肉在發展階段上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
診斷
一、症狀
1、主要症狀:鼻塞,黏性、膿性鼻涕。
2、次要症狀:頭面部脹痛,嗅覺減退或喪失。
診斷時以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相關症狀為依據,其中主要症狀中的鼻塞,黏性、膿性鼻涕必具其一。
二、檢查
1、鼻腔檢查:來源於中鼻道、嗅裂的黏膿性分泌物,中鼻道黏膜充血、水腫或有鼻息肉。
2、影像學檢查:CT掃描顯示竇口鼻道複合體或鼻道黏膜病變。
三、病情嚴重度判定
按照視覺模擬量表(visual analogue scale, VAS)將病情分為:輕度0~3,中度3~7,重度 7~10。
藥物治療
臨床常用藥物有以下幾類:
一、抗炎藥物
1、糖皮質激素:
①鼻內區域性糖皮質激素:具有抗炎、抗水腫作用,療程不少於12 周;
②全身糖皮質激素:對於嚴重、複發性鼻息肉,可以口服潑尼鬆(或潑尼鬆龍),推薦劑量為0.5mg/ (kg?d),早晨空腹頓服,每日1 次,療程5~10d,最長14d。需注意全身使用糖皮質激素的禁 忌症,密切觀察用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不推薦全身或鼻內注射糖皮質激素。
2、大環內酯類(14 元環)藥物:具有抗炎作用,推薦小劑量(常規抗菌劑量的1/2)長期口服,療程不少於12周。
二、抗菌藥物
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磺胺類、大環內酯類、氟喹諾酮類敏感藥物,用於慢性鼻-鼻竇炎
急性發作,常規劑量,療程不超過2 周。不推薦鼻腔鼻竇區域性使用抗生素。
三、減充血劑
不推薦使用。鼻塞嚴重者可短期使用(<7d)。
四、黏液促排劑
可稀化黏液並改善纖毛活性,推薦使用。
五、全身抗組胺藥
對伴有變態反應症狀的患者,可以口服第二代或新型抗組胺藥。
六、中藥
部分中藥對於改善慢性鼻-鼻竇炎的症狀有一定效果,應根據辯證施治的原則選擇藥物。
七、生理鹽水或高滲鹽水(2%~3%)
手術治療
一、手術適應證
慢性鼻-鼻竇炎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可手術治療:
1、影響竇口鼻道複合體或各鼻竇引流的明顯解剖學異常。
2、影響竇口鼻道複合體或各鼻竇引流的鼻息肉。
3、經藥物治療,症狀改善不滿意。
4、出現顱、眶等併發症。
二、圍手術期處理
圍手術期處理是以手術為中心,原則上應包括手術前1 周至手術後3~6 個月的一系列用藥
策略及處理原則。目前,對鼻內鏡手術圍手術期處理還缺乏統一的標準,暫不做硬性規定。建議
治療方案如下。
1、手術前用藥:常規應用抗菌藥物、鼻內區域性和(或)全身糖皮質激素、黏液促排劑等。
2、手術後區域性處理時間:術後定期進行術腔清理,1~2 周後根據術腔恢復情況確定隨訪處
理間隔時間,持續3~6 個月。
3、手術後藥物治療與上述慢性鼻-鼻竇炎藥物治療的原則相同,抗炎性反應用藥不少於12周。
療效評估
一、評估方法
1、主觀評估:症狀量化評估推薦使用VAS。
2、客觀評估:鼻內鏡檢查量化評估採用Lund-Kennedy評分法;鼻竇CT掃描結果量化評估採用Lund-Mackay評分法。
評分標準:
①鼻竇:0=無異常,1=部分渾濁,2=全部渾濁;
②竇口鼻道複合體:0 =無阻塞,1=阻塞;
③每側0~12,總分0~24
3、如果進行生活質量評估:推薦使用鼻竇炎專用量表――鼻腔鼻竇結局測試20(sino-nasal outcome test-20,SNOT-20)中文版[8];必要時,可同時結合普適性量表――醫學結局研究簡表 36 項健康調查(medical outcome study shortform 36items health survey,簡稱SF-36,臨床科研 適用)。
二、評估時機
1、藥物治療近期療效評估時間為3個月,遠期療效評估時間為1 年。
2、手術治療近期療效評估時間為1年,遠期療效評估時間為3 年。
3、若患者近期患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建議評估時間推遲至症狀完全消失2周以後進行。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