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複雜的原因,人們對精神疾病存在很多偏見和誤解,這種偏見和誤解嚴重影響了精神病人的正常就醫,從而使其療效大打折扣。儘管戳穿這種偏見和誤解的道理非常淺顯,但這種偏見和誤解在社會上卻非常普遍。
患精神病是一種恥辱,因此不願意承認家屬有精神疾病
曾有家屬親口對我說:“雖然他已經得病三年了,但我從來不承認他有精神病。在重大的打擊面面前,否認是一種心理防禦機制,它可以保護當事者心理暫時免受痛苦。但事實就是事實,不是你不承認事實就不存在的問題。就像掩耳盜鈴,只能是自欺欺人。只有正確面對,不要抱任何幻想和僥倖心理,家屬可能常常這樣想:“也許過些日子自己就好了”,不是完全沒有這種可能,但精神疾病自然緩解的可能性很小。
人生很多事不是你願意不願意去做,而是你應該不應該做的問題。是上醫院解決痛苦還是去影院尋求快樂,面對這一問題大家都能做出正確選擇,應該說消除痛苦比得到快樂更重要。“得什麼病也別的精神病呀,這也是一部分家屬的想法,得什麼病你能選擇嗎,如果能選擇最好是不得病,但人吃五穀雜糧,誰又能說一輩子不得病。
因怕別人知道而不願治療
俗話說紙裡保不住火,只有病治好了才可能促使其造成不良的後果最小,根本的辦法是徹底治療。諱疾忌醫是這種心理的真實寫照,欲蓋彌彰則是這種觀念造成的後果。在這裡有多少血和淚的教訓。在我剛參加工作時曾經遇到過這樣一個病例:一名產後抑鬱症的病人,因種種原因,家屬一直不同意住院治療。
最後終於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因其自殺觀念嚴重,又擔心自己死後,孩子受罪,於是病人先掐死了孩子,後自縊自殺,因被家屬及時發現,病人沒事,但孩子卻永遠離開了這個世界。而病人經住院治療一個多月,抑鬱症狀消失。精神恢復正常,但其掐死親生孩子的行為將在其心裡留下一個難以撫平的傷疤。
住院治療越治越壞
在一個偶然的場合,我曾親耳聽到有人說過這樣一句話:“得了精神病可千萬別去精神病院,我們單位有一個人,從精神病院出來後經常犯病”。誤解一是精神病的復發是住院治療的結果,這顯然是一個邏輯錯誤,復發是疾病的結果而不是治療的結果。從來沒有人說過這樣的話,得了癌症可千萬不要去腫瘤醫院,住完院以後就得死。
可見這是對精神疾病特有的偏見。誤解二是住院後受其他精神病人影響會導致病情加重。誤解三是強制住院會刺激病情加重,重性精神病人大多無自知力(不承認自己有精神疾病),因而拒絕治療,家屬總希望勸說病人接受治療,但無數個事實證明了這種勸說是無效的。
對以上三個誤解,用一個事實就可以批駁:精神病人都是在哪得的病?都是在沒有其他精神病人影響下的社會環境中的得病;在哪好的?大多數是在精神病院治好的。可見正確治療給病人帶來的好處遠遠大於其他病人對病人的影響(或強制住院給病人造成的刺激)帶來的壞處。不要因不良的情緒而做出錯誤的決定造成更加嚴重的後果。
看巫醫治精神病
按說科學技術發展到今天,大多數人都知道巫醫迷信治不了病,道理都懂,但事實卻是另一個樣子。在天津這樣一個文化及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據保守估算,初次患病的精神病人70-80%曾看過巫醫。
迴避正規專科醫院
不願來專科醫院的原因倒不是不相信這種醫院的水平問題。主要是從內心上不願承認這種病,又輕信不恰當醫療廣告宣傳。由於複雜的原因,現在的醫療廣告水分較大。我曾經看到過能根治精神分裂症的廣告,而根治精神分裂症是一個世界性難題,如果解決這一難題,應該說獲得諾貝爾醫學獎不成問題,若真是這樣還用你自己做廣告宣傳自己。
因精神藥物副作用大而不願接受西藥治療
在醫學思維中,第一考慮療效,第二考慮副作用,藥物副作用是一種可能,決不能理解為凡服藥者都會出現說明書上寫著的所有副作用。固然抗精神病藥的副作用較多,但它有可靠的療效。那麼你選擇哪個?何況新一代抗精神病藥已經比傳統抗精神病藥減輕了很多。
這是利弊平衡的問題,要奮鬥就會有犧牲,除非你不治療,因噎廢食不是一種明智的選擇,因此用不用藥,選擇哪種藥?應該是醫生的選擇而不是家屬考慮的問題。也許有人會問,中藥的副作用不是很小嗎,是這樣。但就精神疾病而言,中藥的治療效果也遠不如西藥,對這個問題我願意與持相反意見者在公正公平的條件下作對照研究,如果是我們錯了,我們改正,甚至我們願意我們錯了。
希望勸說能使病情好轉。
精神疾病是一種疾病而不是思想問題,特別是重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鬱症尤其如此,疾病能勸好嗎?人得了心臟病,你勸他別得這種病有用嗎?只有藥物及物理治療才可能好轉。精神病人也是這樣。勸解是無效的。這與心理治療是兩個概念。
自家的精神病人沒有想象中的精神病人那樣嚴重
我們常常面對這樣的詢問,我們的孩子有時說話特別明白。這是精神病嗎?一般人們認為的精神病或想象中的精神病人都是破衣爛衫,沿街呼號,或目光呆滯,躁狂衝動。這只是典型的或極為嚴重的病人形象。實際上現在很多精神病人假如你不與他深入接觸,僅從外形上幾乎發現不了它有異常現象。
但看一個人是否有精神病不是看它有無正常行為,而是看他是否有無異常行為。換句話說:他只要存在一定的異常現象,就認為其有精神疾病,而不看他還儲存多少正常的精神現象。
道理不說不通沙鍋不打不漏。看完這篇文章在經過自己思考,相信大家會做出正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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