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床上,常常看到孕媽媽只要一說孕期檢查就拿出一沓超聲報告,認為做了就超聲能保證胎兒的健康,其實這是一個誤區。孕期檢查不僅僅是超聲檢查,還要包括每4周甚至每1~2周的常規產前檢查、血尿化驗、唐氏綜合徵篩查、糖尿病篩查、甲狀腺功能的檢查等等。那麼,孕期到底需要做幾次超聲?超聲是否能看出所有的畸形?我院超聲科董曉秋主任幫孕媽媽做了如下解釋。
孕期至少做5次超聲
在日常的門診中,經常能遇到不少準媽媽們,從來沒做過系統的產前超聲檢查,直到妊娠中晚期時才想起要看看自己寶寶是不是正常,這也是我國新生兒畸形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因素之一。
孕婦在整個孕期應接受5次左右的超聲檢查。第一次檢查是在懷孕之初,停經6~8周以確定是否懷孕,胎兒是否存活,是宮內孕還是宮外孕。第二次是在懷孕10周至14周,主要是對頸項透明層的測定,通俗點說就是看孩子“傻不傻”,準確率在87%以上。第三次是在懷孕20周―24周,從頭到腳篩查胎兒畸形,看是否有胳膊腿兒不全、兔脣等形態異常,如果發現致命性畸形,將來會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可以考慮及時終止妊娠。第四次是在懷孕32周,對第三次畸形篩查進行“補漏兒”。第五次妊娠足月,觀察胎兒的大小、胎兒附屬物如羊水、胎盤、臍帶等。深圳市已將5次必要的超聲檢查列入市民的醫保專案。早在2001年衛生部就提出了《提高中國人口素質減少出生缺陷和殘疾行動》計劃。據統計,我省做產前篩查的準媽媽們只有20%。呼籲我省有關部門應將孕期的5次必要檢查納入醫保範疇。政策層面上的有力支援可以更有效地降低我國出生缺陷的發生率,從而提高中國人口健康素質。
一些準媽媽也會擔心,B超做多了會不會對胎兒的健康發育造成影響?根據國際婦產超聲學會安全委員會研究報告,二維超聲檢查對胎兒來說都是安全的,其超聲波劑量都在安全範圍內。在早孕期應避免連續照射胎兒超過5分鐘。三維、四維超聲的超聲波劑量還是較高的。《中國產前超聲檢查指南》中指出,三維、四維超聲的作用是有限的,必要時可以採用。
不是所有畸形都能看
2013年,中國醫師協會超聲醫師分會《產前超聲檢查指南》中指出,是自上世紀70年代初建立起來“圍生醫學”是多學科合作的邊緣新學科。特點是將胎兒視為獨立生命,成為臨床直接觀察物件。超聲對胎兒的更多觀察也是21世紀才推廣的新技術,通過產科超聲檢查,發現了許多過去出生前無法發現的胎兒畸形,為優生優育做出了貢獻。但是對胎兒解剖學、胎兒生理學和病理學的研究還是全新學科,還有很多的未知數,有待研究,因此“能發現”並不代表“一定能發現”,超聲檢查受各種因素影響,包括孕周、胎兒體位、羊水、胎兒活動、胎兒骨骼聲影等,一些器官或部位可能無法顯示或顯示不清。這就是超聲檢查的侷限性。本次超聲檢查結果“未見明顯異常”不代表“一切正常”,本次超聲檢查主要檢查報告中“超聲描述”的內容,沒有描述的胎兒結構不在本次超聲檢查範圍內,比如受目前技術條件所限,胎兒耳、腕骨、掌骨、指骨、距骨、跗骨、跖骨、趾骨、甲狀腺、內外生殖器等眾多的人體結構尚不能作為產前超聲檢查專案進行檢查,超聲也不能顯示胎兒染色體,亦不能檢測胎兒智力、視力、聽力、運動功能、代謝性疾病等。已經檢查的胎兒結構形態無異常,不能說明這些結構功能無異常。而且胎兒的生長髮育是一個逐漸成熟的過程,每次的超聲檢查結果只代表當時的生長髮育水平。胎兒畸形也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在沒有發展到一定階段或程度時,超聲檢查是不能發現的。必須正確認識胎兒系統篩查的檢查範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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