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發率高,易衰退;
嚴重影響患者的社會功能,給患者本人、家庭、社會帶來了極大的危害和沉重的負擔;急性期症狀,特別是陽性症狀得到了較滿意的效果;新一代抗精神病藥物對陰性症狀和認知功能亦有一定的療效;但預後和結局仍不盡人意目前,精神障礙的治療模式已與過去有了很大的進步。
上世紀60年代之前,針對精神分裂症的治療主要集中於減少患者的攻擊性,避免傷人及自傷。
到了60至70年代,患者已經可以在家屬的幫助下到院外接受治療。
在上世紀80年代,醫生往往較為重視控制陽性症狀,
到了90年代,則開始重視延緩疾病復發以及改善陰性症狀和認知症狀。
進入21世紀後,傳統的治療模式已經被全新的“全病程治療”所代替,治療目標也發展為促進患者順利迴歸社會。
傳統治療模式往往過分強調陽性症狀控制、偏重於急性期治療、對潛在的嚴重軀體不良反應重視不夠,從而導致患者對傳統治療的依從性欠佳。
而全病程治療觀念則強調治療的物件是患者,兼顧急性期及維持期的治療,目的在於減少復發以及保持患者正常的社會功能,並且更為重視減少並預防治療的不良反應,從而提高患者的依從性。
因此說,現在治療模式轉型為治療和康復並重原則。
康復指綜合地、協調地應用醫學的、社會的、教育的、職業的和其他方面的措施,對殘疾人進行訓練和再訓練, 以減輕致殘因素所造成的後果,儘量改善其社會功能,使殘疾人的能力得到提高,恢復或最大限度地發揮其功能水平,進而以平等的權利參加社會生活,充分完成與其年齡、性別、社會與文化因素相適應的正常角色,履行應盡的社會職責。
精神康復的目標: ①復原; ②社群融合; ③生活質量。儘可能恢復各種功能而回歸社會,並在心理上、社會上、軀體上和經濟上恢復病人獨立性的最高水平。
精神分裂症康復的意義: 降低其複發率,阻止其走向衰退,提高他們的生活及社會技能,減輕家庭和社會負擔,改善患者本人及家人的生活質量。
傳統康復體系的康復目標:減輕殘疾程度。康復始於殘疾出現之後。
目前的康復體系的康復目標:減少功能損失,阻斷殘疾發生。康復始於殘疾出現之前。
理想的康復體系的康復目標:減少發病,阻斷功能損害。康復始於發病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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