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精神心理科 主任醫師 白曉英

  精神分裂症是一種較嚴重的慢性精神病性障礙,易復發,一般精神病性症狀完全控制後,仍然需要進行鞏固期、維持期的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在精神症狀控制後2-6個月內大部分病人會出現抑鬱症狀,此時要配合抗抑鬱藥物治療。在整個治療過程中醫生都要對患者進行心理認知治療,使患者逐漸瞭解自己所患疾病的性質,堅持服藥治療的必要性、給患者帶來的益處,使患者看到治癒的希望,繼續工作學習的可能,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同時要面對現實,善待自己、善待疾病,重新適應社會,適應家庭,適應工作學習。醫生還要注意保護患者隱私,提高患者對治療的依從性。但是長期服藥治療會給患者帶來經濟、精神上的壓力,所以醫生要經常與患者保持溝通交流,及時發現問題,如藥物不良反應,副作用,患者不能承受經濟的壓力等,及時調整藥物及劑量,使治療不要輕易中斷,遠期維持治療儘可能使藥物劑量處於控制症狀的最小劑量,但一定要視具體病情而定,藥量過小會導致精神病性症狀復發,藥量長期過大會導致病人依從性差及藥物副作用問題。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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