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心理諮詢科 主任醫師 丁麗君

  不管醫生選用哪種藥物治療,重要的是患者應該知道這些藥物都不是即刻生效的。因此,在決定換用另外一種抗精神類藥物前,需要足量應用數週的時間來觀察藥物的效果。大多數病人都能夠從首次得病中較好地恢復過來,雖然這可能需要幾個月的時間。如果藥物引起了一些副反應,醫生可以會開一些相應的藥物減輕副反應症狀,使病人能更好的耐受治療。

  另外,即使出院後也千萬不可擅自停藥或減藥。應該定期到門診隨診,聽從醫生的指示堅持服藥。精神分裂症復發後,醫生最想知道的是病人是不是一直按照規定的藥量,定時服藥。如果不是,為什麼。復發的一個常見原因就是沒有定時定量服藥,而沒有定時定量服藥的原因,往往是由於藥物的副作用。如果醫生髮現病人沒有定時定量服藥的原因的確是由於大量的副作用,他就會考慮減少抗精神類藥物的劑量,加服一種治療副作用的藥物,或者會考慮讓病人換服另外一種較新的抗精神藥物。如果沒有定時定量服藥是由於其他原因,例如病人認為自己不需要治療,則醫生可能會建議選擇每兩到四周一次的藥物注射治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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