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一個乙肝大國,乙肝病毒與肝癌的發生相關性很高。臨診時經常遇到這樣的病人,明知自己攜帶乙肝病毒,因無任何症狀,能吃能動,不以為然,當感到不適時才到醫院診治,卻發現已有肝硬化,甚至到了肝癌晚期,令人惋惜。
那麼有沒有一種方法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呢?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複查。怎樣複查呢?有些患者每年只檢查“二對半”,以為是“小三陽”就可以高枕無憂了,殊不知這正是不能早期發現病情的原因。因為即使是“小三陽”也並不表明肝臟沒有炎症活動。肝臟有無炎症,一是看有沒有全身無力,吃飯不香,不能吃油膩食物,飲酒量明顯下降等。二是看肝臟功能有無損傷,即轉氨酶、膽紅素、球蛋白有否升高,白蛋白有否降低,這需要抽血化驗肝功能。三是看肝臟有無逐漸縮小,脾臟有無逐漸增大,這可以由B超檢查得知。B超檢查需要動態觀察才有更大的意義,即前後幾次的肝、膽、脾B超結果相互對比才能發現問題。許多患者每次B超檢查後以為醫生看過了結果就沒用了,把報告單就扔掉了,很可惜。
第四項就是檢查肝癌標誌物,即甲胎蛋白(AFP)。AFP在B超、CT、磁共振成像沒發現肝臟腫塊之前就可以明顯升高,即可以超早期發現原發性肝癌,B超+腫瘤標記物檢查是醫學界目前公認超早期發現原發性肝癌最有效的方法,也是一項成熟的技術。定性檢查縣級醫院均可以做,但陽性並不意味著就是肝癌,尚需看AFP濃度有多高,這就需要進行AFP定量檢查。因此,複查時一定要檢查肝功能、B超,30歲以上的人要查AFP。而“二對半”檢查倒在其次,因為“二對半”只能反映病毒的複製狀態,而不能反映肝臟的炎症情況。有些病人沒有任何症狀,轉氨酶也不高,但B超檢查肝臟逐漸縮小,脾臟逐漸增大,也表明肝臟有活動性炎症,需要積極治療,否則易致肝硬化。
那麼,多長時間複查一次好呢?一般認為,30歲以下的人患肝癌的機會較少,半年查一次即可,當然,有症狀時就不能等半年了,要立即檢查。30歲以上的人需3個月或4個月檢查一次。許多患者會問,為什麼要查麼勤呢?這是有道理的。30歲以上的人患肝癌的機會增大,而肝癌體積增大一倍的時間是3個月左右。在肝癌超早期AFP明顯升高,但B超、CT、磁共振成像卻無法檢查到腫塊,3個月後就可能在B超、CT、磁共振成像檢查中發現腫塊,這時手術切除是可以治癒的,故而以3個月檢查一次為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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