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的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對化妝品的定義是:化妝品是以塗抹、噴灑或其他類似方法,施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面板、毛髮、指甲、口脣等),以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
化妝品的分類有:清潔劑,如洗而奶、香皂、香波、牙膏、浴液等;調色劑,如眼影、口紅、指甲油、染髮劑、胭脂等;定型劑,如頭髮定型劑;芳香劑,如香水、除臭劑等;防晒劑,如防晒霜、防晒油等;營養保護劑,如潤膚霜、營養霜等;治療化妝品,如除汗劑、去斑霜等。一般來講,任何一種正規的化妝品上市之前,都要經過安全性、質量控制等一系列產品檢測試驗。近年來,隨著化妝品生產企業不斷追求化妝品的功能效果,以及化妝品消費者需求的不斷增長,化妝品皮炎在臨床門診中的接診率也就越來越高。但是,目前全國的實際情況是患者和大多數的皮科臨床大夫對其認知程度還非常不充分,表現為:患者受傳統中醫和傳統文化的影響往往首先考慮到是否吃了某種東西而發“面部過敏”;而面板科大夫則概念不清的、習慣性的糊里糊塗的一概診斷為“脂溢性皮炎”,結果延誤了病情和治療!
引起化妝品皮炎有兩種情況,一是化妝品本身存在問題;另一種是化妝品本身沒問題,但不適合該使用者。由化妝品引起的接觸性皮炎,主要原因是化妝品本身的刺激或使用者對其中的香料、防腐劑、羊毛脂等過敏。有的化妝品還含有重金屬,如面霜含汞,功效通常集中於“亮膚”和“抗衰老”;口紅含鉛,長期使用可引起面板色素沉著。還有的化妝品中加入了各種營養物質,如蛋白質、維生素、人蔘等,但是放置時間過久又容易變質,因而對面板也會有刺激作用。睫毛膏、染眉毛油帶菌,眼部細菌可通過睫毛膏的毛刷進入膏體;一些美髮產品經檢測後都被發現含甲醛成份,而甲醛是一種致癌物;粉底和粉餅都含有各種礦物質。另外,市場上還有相當一些不合格的劣質化妝品(如一些所謂的直銷化妝品),其中含有的鉛、汞等重金屬超標,或含有激素,這些都會對面板造成更大的刺激和傷害,此時,面板可能表現為不同程度的紅斑、水腫、瘙癢、丘疹等,嚴重的會出現水泡糜爛。
我國文獻報告發現,引起化妝品皮炎的化妝品型別,最常見的是護膚類,包括潤膚霜、營養霜等;其次為潔膚類包括洗面奶、香皂、香波、浴液等;而粉底類、脣膏、眼影等也不少見。用標準抗原系列做斑貼試驗的結果看:陽性反應最多是香料和防腐劑,與國外報告相符。其中香料具體所指為:香料I(大花茉莉香精,新國際香精,晚香玉A型香精)、香料II(白玫瑰香精,紫丁香香精,桂花香精)。其次為防腐劑:咪吵烷基脲、對羥基苯甲酸酯、布羅波爾、甲醛;另外為:對苯二胺、硫酸鎳、松香。以上抗原與化妝品的製作成分有關,其中某一種抗原呈陽性反應,即臨床上都有可能造成化妝品皮炎。所以,臨床上高度懷疑的化妝品皮炎,除了用化妝品原物斑貼試驗外,最好進行標準抗原系列的斑貼試驗。化妝品在美化人們生活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化妝品中防腐劑、香料和抗菌劑,也能造成多種多樣的面板損害。因此,人們在關注化妝品護膚養顏效果的同時一,更要關注化妝品的安全性。
在化妝品標籤上標明成分是預防化妝品皮炎的關鍵。發生化妝品皮炎的患者一經查出了可能的致敏物質後,只有知道哪些化妝品存在這些物質才有意義。因此,提示化妝品的生產企業,走向規範化、成熟化,保證化妝品的使用安全,將會更有利於消費者理性消費和合理選擇適合自己的護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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