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性肝癌惡性程度很高,能行外科手術切除的病例僅30%左右,而且術後腫瘤複發率亦較高。肝癌的介入治療(interventional treatment),即經肝動脈化療性栓塞治療(transcatheter arterial chemoembolization,TACE)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是其他治療手段所無法比擬的,已被公認為肝癌非手術治療的首選方法。
TACE治療的療效:
外科手術切除的是肝癌治療的首選方法,對於小肝癌術後5年的生存率可以達到50%左右。但多數肝癌診斷時已到晚期,手術切除率較低,術後複發率較高。傳統化療方法對肝癌治療無效已經是公認的事實,即使是最新的分子靶向藥索拉非尼(sorafenib)治療肝癌的Ⅱ期研究顯示治療的中位生存期也僅有9.2月。
而據Takayasu等人8510例患者的長期隨訪結果,對於外科已經無法切除的晚期肝癌TACE治療1、3、5、7年的生存率分別為82%、47%、26%和16%,中位生存時間為34個月。病人的總體生存率受TNM分期、肝功能、AFP等指標的影響,對於TNM分期為Ⅰ期且肝功能為A級的患者可以獲得52%的五年生存率,和外科手術切除的效果相仿。
TACE治療的原理與方法:
肝癌介入治療的理論基礎主要基於肝癌的血供95%~99%來自肝動脈,正常肝組織的血供則是7O%~75%來自門靜脈,僅25%~30%來自肝動脈。基於此Doyon等在1974年首次提出了用經導管肝動脈栓塞的方法治療肝癌,上世紀80年代中葉發現碘油可以明顯提高肝癌的介入治療效果,導管選擇性插入肝動脈灌注化療藥物治療肝癌;
瘤區藥物濃度高;化療藥物和碘油混合成乳劑注入腫瘤的供養血管和新生血管,一方面阻斷了腫瘤的血液供給,另一方面化療藥物緩慢的釋放出來,持續地打擊腫瘤,致使肝腫瘤缺血性壞死和誘導肝腫瘤細胞凋亡。而化療藥物的全身毒副作用降低。
肝癌介入手術操作必須在DSA血管造影機下進行,首先應把導管置於肝總動脈起始部造影,影象採集應包括動脈期、實質期及靜脈期。並酌情考慮是否需要增加肝右或肝左動脈、胃左動脈、膈下動脈、腸繫膜上動脈等部位的血管造影。仔細分析造影影象表現,明確腫瘤的部位、大小、數目及供血動脈後,選擇肝右動脈(導管應越過膽囊動脈)、肝左動脈分別給於灌注化療,有的學者主張用1/3左右的藥物經過脾動脈灌注達到肝動脈-門靜脈雙介入的效果。
化療藥物應稀釋至150~200 ml,緩慢注入靶血管。化療藥物灌注時間不應少於20 min。大多數原發性肝癌屬於肝細胞性肝癌,其供血動脈增粗、腫瘤血管豐富,應給予化療性栓塞。提倡用微導管超選擇插入鄰近腫瘤的靶動脈支後,使用超液態碘化油與化療藥物充分混合成乳劑,經導管緩慢注入靶血管。
碘油用量應根據腫瘤大小、血供情況、有無門靜脈癌栓、肝腎功能、患者全身情況等綜合考慮。透視下依據腫瘤區碘油沉積是否濃密,瘤周是否已出現少許門靜脈小分支影為界限,通常為lO~20 ml,一般不超過3O ml。一般主張在碘油乳劑栓塞後,加用明膠海綿,行周圍性和中央性雙重栓塞。但不要將肝固有動脈完全閉塞,以利於再次TACE治療。
介入治療時的用藥劑量及栓塞程度,不可千篇一律。需要根據肝腫瘤型別和大小,有無門靜脈癌栓,肝硬化程度、肝功能狀況,年齡及全身情況,來制訂個體化的不同介入治療方案。介入治療的間隔時間依隨訪而定,通常每次間隔50 d左右,3~4次為一療程。但是原則上應從上次介入術後恢復算起,至少3周以上。若影像學檢查肝腫瘤病灶內碘油沉積濃密,腫瘤組織壞死且無新病灶或無新進展,則暫不作介入治療。我們常可見到一些存活3年以上的患者,僅接受l或2次介入治療。
TACE治療的適應證
肝癌介入治療可使瘤區藥物濃度高;再結合使用栓塞劑阻斷腫瘤的血液供給,可導致腫瘤缺血性壞死和腫瘤細胞凋亡。但不可忽視化療藥物對肝腎功能、胃腸道、骨髓等的不良反應,應根據患者的臨床表現、影像學檢查和化驗檢查結果綜合考慮患者是否有介入治療的適應證。無介入治療的適應證做了介入手術,則有害無益、加重病情,甚至加速患者死亡。
適應症:
(1)肝腫瘤切除術前應用,可使腫瘤縮小,有利於切除,同時能明確病灶數目,控制轉移;
(2)不能手術切除的中晚期肝癌,無肝腎功能嚴重障礙、無門靜脈主幹完全阻塞、腫瘤佔據率51tanol/L,AI >120U(視腫瘤大小)]、凝血機能減退等。大量腹水或重度肝硬化,肝功能屬Child C級;(2)門靜脈高壓伴逆向血流以及門脈主幹完全阻塞,側支血管形成少者;
(3)感染,如肝膿腫;
(4)癌腫佔全肝70%或70% 以上者(若肝功能基本正常,可採用少量碘油分次栓塞);
(5)白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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