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的病情嚴重程度應怎樣來判斷?治療效果應怎樣來評價?這也是我們在治療病人過程中家屬容易誤解的問題。
精神分裂症是一種重性精神病,只有通過長期的藥物治療和其他方法治療,才能使病情減輕以至緩解。“呆”、“懶”、“疑”、“亂”症狀在具體病人身上呈現不同的表現,沒有病情輕重之分,醫學上將具有不同症狀的病人分成不同的臨床型別。
以“疑”為主要表現的病人,相對來說病情進展較緩慢,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病人尚有一定的社會適應能力。雖工作能力減退,但尚能按時上班工作,甚至還能在報刊雜誌上發表文章,獲得獎勵,對藥物治療也比較敏感。但也有個別型別病人,特別是治療不徹底,反覆發作加劇、病期較長者,症狀相當頑固,對各種藥物均不敏感。
對這類病人,家屬決不能有厭倦情緒,一定要配合醫生,想盡一切辦法,將病人症狀控制。否則,如果放棄治療,必將造成衰退結局,最後不僅不能工作,甚至日常生活都需家人協助料理。
以“亂”為突出表現的病人,家屬和旁觀者都認為病情很“重”,其實大部分對治療是敏感的。有些在短時間內能控制大部分症狀,所以很多家屬基於經濟和其他方面的原因,總是強烈要求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治癒 ,出院後不再服藥。
其實住院主要是控制急性期的症狀,這種症狀的控制只是暫時的、不穩定的,如果不經系統治療,必將在短期內導致病情復發,且治療難度一次比一次大。所以在此奉勸這些家屬,還是聽從醫生的安排,出院後應該,堅持服用較長時間的藥,這樣才能真正將病治好。另外,治療效果除與不同型別有關外,還與個體對藥物的敏感以及病人服藥的自覺性和其他方面的因素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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