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肪栓塞綜合徵(fat embolism syndrom,FES) 是骨科手術中較為嚴重的一種併發症,多見於長骨骨折和骨盆骨折,因缺乏早期診斷標準,易延誤早期治療,嚴重者可致死亡,已經引起了國內外廣泛關注。自1882年Zenker首次從嚴重外傷死亡病例肺血管床發現脂肪小滴和1887年Bergmann首次臨床診斷脂肪栓塞以來,雖然已經一個世紀,並有不少人從不同角度進行過研究,但因其臨床表現差異很大,有的病例來勢凶猛,發病急驟,甚至在典型症狀出現之前即很快死亡,有的可以沒有明顯的臨床症狀,只是在死後屍檢發現,因此直至近20年對其病理生理才有進一步的認識。我院作為骨科專科醫院,每年有近1萬例骨傷患者實施手術或手法復位,因此每一位臨床醫師都應該瞭解脂肪栓塞綜合徵的病因及臨床表現和早期治療方法。
造成栓塞必須具備的條件?
(1)脂肪細胞膜破裂,產生遊離脂質;
(2)損傷而開放的靜脈;
(3)損傷區域性或骨折處血腫形成,區域性壓力升高,促使脂肪進入破裂的靜脈。
如何快速判斷患者發生了FES?
目前為大多數學者所公認的診斷標準有3條主要標準、2條次要標準及7條參考標準。3條主要標準包括
①肺部症狀(以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為特徵,伴有PaO2↓和PCO2↑);
②無頭部外傷的神經症狀(意識模糊、嗜睡、抽搐、昏迷);
③面板粘膜出血點。
符合2項主要標準即可確診。
臨床工作中發現,大多數長骨骨折患者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肺功能障礙,其中10~15%出現嚴重的FES,表現呼吸功能不全(輕者表現為呼吸困難、呼吸急促,重者很難與ARDS鑑別)、神經系統表現(如譫妄不安、嗜睡、意識模糊,甚至昏迷,如治療及時大部分患者可完全恢復,但因大腦皮質的高敏感性可遺留不同程度的後遺症)、面板粘膜出血斑點、發熱等。實驗室檢查與影像學檢查缺乏特異性,FES的臨床診斷則是關鍵。但是FES的潛伏期為4~72h,早期診斷較為困難,提醒臨床醫師:
一旦出現原發病難以解釋的低氧血癥及意識障礙一定要想到脂肪栓塞綜合徵的可能性。
怎麼樣給予FES患者正確的早期處理?
FES系自限性疾病,目前尚無特效治療方法,主要採用針對性或支援性治療措施,如呼吸支援治療、適當鎮靜、糖皮質激素的應用、高壓氧治療、脫水、降脂藥物、抗生素等對症處理。症狀較輕的脂栓(亞臨床型)早期處理,預後較好,暴發型預後不良。清醒期很短即進入昏迷的患者表示病情十分危險。發生症狀的脂肪栓塞病死率約為10%~20%,死亡原因多為脂栓分解,釋放遊離脂酸,導致出血性肺炎。脂肪栓塞治療後,有的病例可有癲癇性精神症狀、性情變化、去皮質強直、尿崩症、視力障礙、心肌損害、腎功能障礙等後遺症,但發生率不高。
如何避免FES的發生?
FES的病理生理途徑仍不十分清楚,完全避免尚不可能,預防性的措施需引起足夠的重視:
1、對骨折肢體要及時、妥善固定,對骨折部位的檢查、包紮固定及牽引治療時,操作要輕柔,對於術中使用止血帶或石膏固定過緊的患者,在放鬆止血帶或拆除石膏的過程中要緩慢,防止由於血液動力學的改變誘發脂肪栓塞。持續抬高患肢促進靜脈迴流,是脂肪栓塞綜合徵的有效預防措施。
2、早期適當止痛能降少對創傷的擬交感神經反應,有助於降低血液中游離脂肪酸水平。
3、骨折後行牽引治療和手法復位時,髓腔內壓力明顯升高,反覆復位可以導致持續的出血、加重腫脹,促進骨髓脂肪釋放進入靜脈迴圈,避免反覆手法復位可有效降低FES的發生率。
4、骨折病人儘可能早期行手術切開復位內固定,使骨折端脂肪滴隨血腫排除,防止組織再損傷和骨折端活動,限制髓腔脂肪繼續釋放,減少脂肪栓子進入靜脈迴圈,降低脂肪栓塞綜合徵發生率。
5、手術操作要輕快,手術時打入髓內釘,儘可能選擇合適的,不擴髓帶鎖髓內釘來達到治療目的,必須擴髓的要儘量使用銳利的擴髓器,而且擴髓器推入不能太快,控制骨髓內壓的突然增高而誘發肪栓塞綜合徵的發生。
綜上,實驗室檢查與影像學檢查對FES的診斷缺乏特異性,早期的臨床診斷、呼吸支援、充分鎮靜及綜合治療,對減低FES患者死亡率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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