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神經內科 副主任醫師 曾可斌

  癲癇持續狀態(status epilepticus,SE)是最嚴重的癲癇發作形式,是神經科常見急重症。持續的癇性發作不僅可引起細胞代謝紊亂、供能障礙導致腦神經元死亡,還可由於繼發感染、內環境平衡紊亂、呼吸迴圈衰竭等導致患者死亡,倖存者也可能遺留嚴重的神經功能障礙,或出現耐藥性癲癇。

  根據臨床表現,以發作時有無骨骼肌強烈收縮,將之分為驚厥性癲癇持續狀態(Convulsive Status Epilepticus,CSE)及非驚厥性癲癇持續狀態(Nonconvulsive Status Epilepticus,NCSE),以腦電圖所見致癇灶為單側還是雙側、是否存在意識障礙分為部分性SE及全面性SE,再參照國際抗癲癇聯盟1981年的主張分別稱之為部分性癲癇持續狀態、全面性癲癇持續狀態等。

  如按藥物療效分類,可分為難治性癲癇持續狀態(refractory status epilepticus,RSE)指一線和二線抗癲癇藥物聯合應用、且在所用藥物中至少有一種經靜脈給藥的情況下不能控制的SE,其確切的定義還不清楚,因為不同研究定義難治性癲癇持續狀態時使用了不同的持續時間(沒有時間標準,30分鐘、1小時、2小時),並且缺乏用藥種類及數量的標準,目前臨床上一般採用大於2 小時標準。超難治性癲癇持續狀態(super-refractory status epilepticus,SRSE)指在麻醉藥物起始治療後,持續發作或再發不少於24小時、以及麻醉藥物撤藥或減量後復發的SE。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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