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神經外科 副主任醫師 陰金波

  腦卒中一旦發病,即使經過積極治療,患者往往會死亡或留下偏癱、失語、面癱等後遺症。所以對於腦血管疾病而言,預防的作用特別是沒得病前的預防要遠遠大於治療。那麼應該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哪些方面或哪些人應該特別注意預防腦卒中呢?下面讓我們來詳細談一談。
  (1)控制高血壓
  血壓升高與腦卒中發病密切相關已被很多流行病學研究所證實。無論是什麼原因造成的高血壓,無論發生在任何年齡和性別,無論是收縮期或舒張期血壓還是平均血壓,無論對出血性還是缺血性卒中,高血壓都是一個公認的、強有力的、最重要的、獨立的危險因素。有證據表明,血壓增高的程度與腦卒中危險的增加呈直接函式(正比)關係,而且高血壓的“危險”作用在更高齡的老年組並不衰退。
  回顧腦卒中患者的病史可以發現,大約80%的腦出血患者有高血壓病史;大約70%的腦梗死患者有高血壓病史。高血壓患者發生腦卒中的機會比血壓正常者要高出3―5倍。但同時大量臨床研究已經證實,只要長期堅持治療,有效控制血壓,就可以顯著減少腦卒中的發生。有研究證實,在一個人群中對多數高血壓患者連續降壓治療2―3年,可使腦卒中的發生率和死亡率減少39%。
  (2)及早發現並重視“小中風”
  短暫性腦缺血發作,英文簡稱TIA,俗稱“小中風”。曾發生TIA者患完全性腦卒中的危險可能比正常人高6倍以上。有報告認為9%~35%的卒中患者先前有過TIA病史,而約1/3的TIA患者將發展成完全性卒中,有人甚至認為TIA遲早要發展成完全的卒中。

  它的病理基礎與完全性卒中一樣,也是在腦血管動脈硬化的基礎上發生的,只不過病變程度輕一些,腦組織缺血時間短暫而已。它多發生在有動脈硬化或高血壓病史的老年人身上,發作依據其腦血管的分佈及其病症特點可以表現出以下三大特徵即發作時刻板性、短暫性、反覆性(三性)。
  ①刻板性 是指出現的臨床表現具有固定的模式,依據腦血管的分佈流通供應細胞的技能部位表現出的兩大組症狀。一組是頸內動脈系統及眼動脈短暫缺血出現的一過性黑朦,短時間緩解。一側單獨累及到手和手臂的肢體麻木和發沉,行走不便,還可出現語言不利,口齒不清的症狀。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出現的症狀是:雙眼視物模糊,嘔吐、共濟失調、走路不穩、構音障礙、吞嚥困難、突然跌倒等症狀。機體兩大系統同時出現缺血障礙的情況極少見。
  ②短暫性 每次發作時間短暫,多數在幾分鐘到幾十分鐘後緩解,少數患者在24小時內自行停止,發作緩解後臨床症狀消失,不留有後遺症狀。顱內動脈TIA平均發作時間是14分鐘,椎-基底動脈TIA平均發作時間是8分鐘緩解。
  ③反覆性 是指病症在初次發作後,病人常常會有反覆發作的經歷,有的患者一天可發作幾次,有的幾個月發作一次,總之症狀是重複出現的。約10%的TIA患者一年內控制不完全,可能會出現嚴重的卒中,有研究報道在急診就診的TIA患者中約有5%的患者在48小時內可進展成完全性卒中。

  “小中風”雖然病情輕,發作時間短,暫時不會對人體造成實質性的傷害,但卻常是腦血栓和腦出血的先兆。因此醫學界也將“小中風”稱之為腦中風的紅色報警訊號。應切記,一旦發現上述症狀,不可忽視,應及早就醫,認真治療。
  (3)早期發現並積極治療心臟病
  各種原因所致的心臟損害被認為是腦卒中的主要危險因素。心臟病的種類包括:風溼性心臟病、冠狀動脈硬化性心臟病(冠心病)、急性細菌性心內膜炎或心臟粘液瘤等。尤其是伴發心律紊亂、心房顫動時發生腦卒中的機會更大。提示缺血性心臟病與腦血栓的形成之間可能存在著協同的病理機制。心臟在缺血時,心排出量和迴圈血量減少而造成腦部血液供應不足,腦組織在缺血缺氧和血流動力學的改變條件下,尤其是對於患有腦動脈硬化的中老年人,就會極大地增加了腦卒中發病的危險性。並且,心臟病人可直接導致腦卒中的發生,如風溼性心臟病時附壁血栓脫落而造成腦栓塞,即是腦卒中的直接原因。
  (4)控制糖尿病
  北美與歐洲國家的研究證實糖尿病是腦卒中,尤其是缺血性卒中肯定的危險因素,在這些國家,很高比例的腦卒中死者的死亡證明書上同時有糖尿病的診斷。糖尿病導致的腦卒中有如下特點,應引起高度警惕。
  ①腦卒中的型別: 缺血性腦卒中多於出血性腦卒中。文獻報道,在糖尿病性腦卒中缺血性佔89.1%,出血性佔10.9%。
  ②年齡特點:高齡者多,50歲以上者佔80%,50歲以下佔10%。
  ③卒中起病方式:發病慢,完全性組中高峰值在12~72小時之間,30小時之內致病者達30%。
  ④起病的部位特點:中小型梗塞多,多發性梗塞多,部位多,累及到腦基底節、橋腦、小腦穿通支等部位。
  ⑤多伴有TIA發作:糖尿病者佔到6%~28%,為非糖尿病者的3倍。
  ⑥腦卒中複發率高,有些可伴有血管性痴呆。
  (5)注意控制體重
  肥胖與腦卒中的關係不似與冠心病的關係那樣明顯,但可通過血壓因素間接影響腦卒中的發生。流行病學的縱向研究證實,體重的改變與血壓的變化呈正相關,降低體重可減少患高血壓的危險性。Kannel追蹤研究一組人群10年,每兩年檢測一次,發現改變一個標準差的體重相對應的收縮壓改變為5.6mmHg。超過標準體重20%以上的肥胖者患高血壓,糖尿病和冠心病的危險性明顯增大,其中高血壓的患病率比正常體重者高2.9倍。由於高血壓和冠心病均是腦卒中的危險因素,因此可以認為,肥胖(超重)與腦卒中有間接的聯絡。
  (6)戒菸
  多數研究亦未能證實吸菸增高腦卒中的危險,儘管其增加冠心病的危險已得到公認。有人認為,對腦卒中特別是缺血性卒中,在多因素結合作用中,吸菸佔有其中的一份。但作為單因素考慮,則作用很小。國外有一位學者用氙吸入連續測定吸菸者及對照組腦血流量,發現吸菸者兩側腦半球血流量明顯減少,尤其伴有腦卒中危險因素者減少更為明顯,提示長期吸菸,特別是長期大量吸菸可使腦血管舒縮功能降低並加速動脈硬化而增加卒中的危險。國內21省農村研究中亦顯示吸菸與缺血性卒中有關,故可以認為,鼓勵戒菸仍應視為減少腦卒中危險的措施之一。
  (7)限制飲酒量
  一般認為,無論一次醉酒或長期酗酒,都會增加出血性腦卒中,包括蛛網膜下腔出血與腦內出血的危險。但對於腦梗塞,各國的研究結果則互相矛盾,有的認為酗酒增加其危險,有的則認為兩者無關。我國的研究亦未得出明確的結論,在6城市研究中,未發現酗酒與卒中相關關係,在21省農村研究中,酗酒則與腦梗塞有關。有人認為酒精可使血液中血小板數量增加,腦血流調節不良,可致高血壓,心律失常,高血脂從而增加腦卒中的危險。
  (8)減少食鹽攝入
  對於不同電解質(鈉,鉀,鈣等)在高血壓發病機理中的作用至今尚有爭論,
  但畢竟已有不少流行病學及實驗研究顯示食鹽的高攝入量對高血壓的發病有重要關係,從而間接增加腦卒部危險。Prior等和Shape均報告,低鹽飲食可使血壓維持在較低水平,且不隨年齡增長而升高。澳大利亞Morgan等通過限鹽使病人24小時尿鈉排除量從195mmol減少到157mmol,平均舒張壓即下降7.3mmHg,而對照組卻升高1.8mmHg。食鹽除通過高血壓增加腦卒中的危險外,還對血管壁有直接損害作用,加劇腦血管病的併發症。在我國城鄉所進行的病例-對照研究中,均證實食鹽攝入量大與腦卒中的關係。
  還有一點很有趣的發現,國內神經流行病學調查中顯示的腦卒中北高南低的地理分佈差異,不僅與我國先前研究發現的高血壓的地理分佈差一致,還與全國各省市食鹽消耗量調查顯示的地理差異相吻合。綜上所述,可以認為食鹽量大是腦卒中的危險因素之一。近年來的研究又提出了鉀和鈣在高血壓發病中的作用。一些動物實驗與人群研
  究均表明,單純高鹽,並不一定導致高血壓,而加上“低鈣攝入”的因素,才會發生高血壓。鉀鹽可對抗鈉鹽擴張細胞外液和損害血管的作用,如給高血壓病人限鹽並多食高鉀食品,可降低血壓。
  (9)小劑量阿司匹林
  2005年中國專家共識 2005年中華醫學會心血管病學分會和中華心血管病雜誌編輯委員會組織撰寫專家共識,建議對下列高危人群應用阿司匹林(75-100 mg/d)進行一級預防:①患高血壓但血壓控制滿意(<150/90 mmHg),同時有下列情況之一,包括年齡50歲以上、有靶器官損害(包括血漿肌酐中度增高)、糖尿病;②患2型糖尿病,40歲以上,同時有心血管危險因素,包括冠心病家族史、吸菸、高血壓、超重與肥胖(尤其腹型肥胖)、白蛋白尿、血脂異常;③10年缺血性心血管病危險≥10%或合併下述三項及以上危險因素,包括血脂紊亂、吸菸、肥胖、年齡≥50歲、早發心血管疾病家族史(男<55歲、女<65歲)
  (10)生活方式改變
  近年來,我國腦血管疾病發病率逐年上升,特別是在北方地區,呈現出發病“年輕化”的趨勢。對此,專家認為,造成心腦血管疾病發病增多的主要原因在於人們不良的生活方式。年輕人吸菸、酗酒、體重超標、膽固醇攝入增加、運動不足、精神壓力大、長期熬夜、睡眠不足、動物蛋白攝入過多、蔬菜水果穀物攝入不足等不良生活方式都與發病密切相關。
  (11)其他危險因素
  ①血脂異常與卒中 血脂異常也是腦卒中的危險因素,從近年開展的一些使用他汀類藥物降低膽固醇的試驗研究已得到證實。血清膽固醇水平過低時容易發生腦出血,而當血清膽固醇水平高時則易發生腦梗死。國內在北京首鋼工人中進行的研究顯示血清總膽固醇升高會增加腦血栓形成的發病危險,而對腦出血則有負性作用。總之,血脂增高對腦卒中的危險遠不如其對冠心病的危險作用那樣明確。
  ②季節與氣候。季節與氣候腦卒中發病與季節和氣候的關係,早已引起人們的注意。文獻資料多認為腦出血發病冬季較多,而腦梗死發病者夏季偏多。
  ③遺傳作用。有關腦卒中遺傳因素的作用仍不清楚。多數作者認為腦血管病是多因素遺傳,其遺傳度受環境因素的影響甚大。國內7城市與21省調查中所進行的病例一對照研究均顯示,陽性腦血管病與高血壓家族史無論對出血性卒中與缺血性卒中均是明確的危險因素。
  國外有的研究亦顯示腦血管病患者父母死於腦血管病者比對照組高4倍,雙胞胎患腦卒中有一致性,這些均說明遺傳因素在腦卒中發病上有一定意義。但迄今為止,歐美許多研究並未能明確證實遺傳因素與腦卒中發病的關係,如前文所述,對日本移民的研究證明了環境因素較遺傳因素更為重要。因此,我們不應過分看重遺傳因素而對預防腦卒中產生無所作為的片面認識,而應當通過改變環境因素加以積極地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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