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危險因素病因學調查研究表明乳腺癌與年齡、遺傳因素、月經婚育史、膳食結構、過度診斷、環境因素等密切相關。
1、年齡、性別和婚育史
年齡的增長是乳腺癌發生的主要危險因素,年齡不同乳腺癌的發生率不同,Jemal等在2008年的癌症統計中報告12.28% 的乳腺癌患病是由於年齡大造成的,而絕經前婦女的發病率僅為4%。女性患乳腺癌的危險性是男性的100倍,臨床上月經初潮早於12歲,停經遲於55歲者的發病率較高;第一胎足月生產年齡遲於35歲者發病率明顯高於初產在20歲以前者;未婚未育者的發病率高於已婚、已育者。
2、激素
雌激素是重要的致腫瘤激素,在乳腺癌形成過程中它可以影響細胞生長和增殖。女性健康組織實驗研究結果表明,乳腺癌發病率的降低的主要原因是絕經後雌激素治療應用的顯著減少。一個最常見的乳腺癌病因學因素是外源性激素的暴露,包括口服避孕藥(Ocs;尤其是在絕經前的病例中)和激素替代治療(HRT;尤其是絕經後的病例中)。
3、遺傳因素
突變基因的攜帶者每年發生乳腺癌的風險是1.4% ~4% ,最典型的為BRCA1和BRCA2的突變。攜帶有突變的BRCA1和BRCA2婦女終生的乳腺癌發生風險分別為36% ~87% 和45% 一84%。
4、肥胖與飲食
有研究認為高脂飲食和肥胖,酒精的攝入,和先前的輻射等均是乳腺癌的危險因素。許多與肥胖、飲食和酒精攝人相關的資料是有爭議的,提示僅有弱的或中度的影響,這些因素可能不像年齡和激素暴露那樣是獨立的危險因素。
5、體育活動
持續不斷的進行體育鍛煉,乳腺癌的風險減低是顯著的,有力的活動可能比中度的運動更能預防乳腺癌,因此,堅持身體廣泛受益的體育鍛煉,還可能降低乳腺癌的發生風險。
6、環境
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2007年建議書(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103號出版物)提出了新的輻射危害值和組織權重因數(Wt),與第60號出版物相比最明顯的變化是乳腺、性腺和對其餘組織的處理。乳腺的Wt由0.05變為0.12,成為射線最敏感的組織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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