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外傷患者的眼科檢查包括視力、眼壓、驗光(主要是為了確定最佳矯正視力)及包括眼底視盤在內的眼球結構的全面檢查。由於要反覆觀察瞳孔大小和對光反應,特別是重型閉合性顱腦外傷後有出現腦疝導致患側瞳孔散大的危險,所以傷後對眼的檢查不提倡藥物散瞳,以免影響對瞳孔的觀察而延誤病情。根據外傷的性質和程度,酌情做眼眶或頭顱CT或MRI。如果疑似或已確診為外傷性視神經病變,則需進一步進行視野和視覺誘發電位(VEP)檢查,從而判斷視神經損傷的程度及推測預後。對於意識不清或兒童等不合作的患者,VEP有助於客觀評價視神經的功能。當受傷眼可能已失明,無法記錄視力和視野時,VEP是評價視功能唯一可靠的檢查。外傷後立即視力喪失的患者通常早期就有VEP異常,隨後VEP波形熄滅,表明患者視力恢復的希望非常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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