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骨關節科 主任醫師 邱紅明

  三、治療方法

  手術是目前治療骨鉅細胞瘤最有效的方法,但骨鉅細胞瘤術後易復發。按骨關節解剖結構及功能破壞程度將手術方式分為病灶內刮除術、瘤段切除術、截肢術三級。病灶內刮除術包括刮除植骨術和刮除骨水泥充填術;瘤段切除術包括單純瘤段切除術、瘤段切除自體骨移植術、瘤段切除異體骨關節移植術、瘤段切除滅活回植術、關節融合術和人工關節置換術等。

  手術原則是在徹底清除腫瘤的同時,儘可能儲存骨與關節的正常結構和功能。因骨鉅細胞瘤細胞增殖比率不高,對化療不敏感,療效常不令人滿意,僅對出現肺轉移病人在術前使用化療控制腫瘤發展。放射治療也僅適用於腫瘤生長部位較為特殊而不能手術切除者,而且該腫瘤對放療的敏感性也很低,且放療的惡變率較高。絕大多數病例經過及時適當的治療,可以得到治癒,且可保留滿意的關節功能。

  1、病灶刮除植骨術(附圖3見上篇):術前扎氣囊止血帶避免驅血操作,首先是開窗徹底刮除腫瘤。以腫瘤部位為中心作縱弧形切口,兩端超過腫瘤的上下極。切開深筋膜後,沿切口方向切開骨膜並行骨膜下剝離。找到正常骨質與腫瘤的交界處,用骨鑽連續鑽孔,再用骨刀或骨鑿沿骨孔開窗(通常取骨質破壞嚴重和非負重骨區的部位)。

  開窗大小因腫瘤侵襲範圍而定,以能夠直視下刮除腫瘤為宜。充分顯露病灶後,先用刮匙刮除骨腔內的腫瘤組織,再用骨刀自上壁、內壁、下壁三個方向切除瘤體邊緣骨壁、間隔、硬化骨質及其殘留病變,直至露出正常骨質為止,必要時可鑿除一薄層鬆質骨以減少腫瘤周圍瘤細胞的滯留。切刮過程中要注意勿損傷關節軟骨,力爭保留正常的關節面。

  然後是病灶內壁的組織滅活,正確使用輔助方法結合現代廣泛刮除技術是降低複發率的重要手段。臨床曾經使用的滅活劑有:石炭酸、液氮、95%酒精、氯化鋅、苯酚、磷酸氫鹽、過氧化氫等,最近氬電刀燒灼、微波照射也投入使用中。

  最後是殘腔植骨,以自體骨和(或)異體骨填滿病灶並壓緊,以便在儘量短時間內恢復關節軟骨下骨的強度。如果病變很小自體植骨可解決問題;若骨缺損太大自體骨不能滿足充填需要,可用自體與異體骨聯合植入,此時自體骨應直接放在關節軟骨下區域,異體骨則放在對骨修復不重要的部位。術後定期攝片複查,根據骨修復情況確定負重時間。

  2、病灶刮除植骨+骨水泥充填術(附圖4):手術開窗以及滅活方法與病灶刮除植骨術相同,區別在於殘腔的修補採用了植骨+骨水泥填充。主要用於殘腔較大、刮除緣顯露部分關節軟骨的病例,多見的是股骨下端和脛骨上端的骨鉅細胞瘤。為維持關節面的穩定和關節軟骨的存活,取自體髂骨在軟骨面裸露處先行大約10mm厚的鬆質骨植入再行骨水泥填充。

  骨水泥(甲基丙烯酸甲酯)可作為骨填充物、支撐物,還可利用其單體的毒性和聚合時產生的熱量輔助殺滅腫瘤。據報道病灶刮除骨水泥充填殘腔術後複發率明顯降低,圖5為股骨遠端骨鉅細胞瘤刮除加骨水泥充填術後5年複診X片,腫瘤無復發。

  圖4 :股骨遠端骨鉅細胞瘤、病灶刮除加骨水泥充填術後。

  圖 5: 股骨遠端骨鉅細胞瘤病灶刮除加骨水泥充填術後5年複查X片。

  3、瘤段切除+關節置換術:對腫瘤侵犯絕大部分骨端,關節面已經塌陷,或病理表現已有纖維肉瘤改變的骨鉅細胞瘤,可採用瘤段切除加人工關節置換術。其他適應症包括:

  ①全身情況及區域性軟組織條件允許,主要神經、血管未受累,可達到廣泛性切除,預計區域性複發率不高於截肢的;

  ②無轉移病灶或轉移病灶可治癒;

  ③患者有強烈的保肢願望及經濟能力;

  ④術後功能優於義肢。

  手術禁忌症為:

  ①腫瘤侵犯範圍廣泛,重要的神經、血管受累無法完整切除;

  ②區域性及全身感染;

  ③全身情況或區域性面板軟組織條件差,難以耐受手術或術後可導致切口閉合困難及面板軟組織壞死;

  ④腫瘤晚期,病人預期生命短且患者無強烈保肢願望。

  骨腫瘤假體置換不同於一般的人工關節置換,腫瘤假體的設計、材料效能及固定技術要求都較高。假體置換術的術後併發症主要包括復發、感染、假體鬆動、假體折斷等。感染是術後併發症中最嚴重的,常導致災難性的後果,應注意預防。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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