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神經內科 主任醫師 王愛華

  一、是否用藥:

  人的一生中偶發一次至數次癇性發作的機率達5%,30%癲癇患者有自發緩解傾向,並非每個癲癇患者都需用藥。山東省千佛山醫院神經內科王愛華

  1、一般半年內發作2次以上者,一旦確診就需用藥。

  2、首次發作或間隔半年以上發作一次者,可在告知家屬患者抗癲癇藥物不良反應和不經治療後果的可能下,根據家屬患者的意見,酌情用或不用藥物。Berg 和Shinnar(Neurology,1991,41:965-972)對16項研究結果進行Meta分析,發現首次不明原因癲癇樣發作複發率23%-71%,平均複發率為42%,且60%-70%的患者在初次發作後6個月內復發。

  3、但是若首次發作,神經科查體異常,腦電圖異常、Todd麻痺、影像學檢查有明確病變引起者,雖然首次發病,仍建議用藥。

  二、選擇什麼藥物

  1、根據發作的型別、癲癇綜合症的型別合理選擇藥物:如兒童失神發作、肌陣攣發作、全身強直陣攣發作首選丙戊酸鈉,部分性發作、部分性發作繼發全身強直陣攣發作首選卡馬西平或奧卡西平。

  2、選藥時也要注意藥物的副作用,如過敏體質病人,慎用或不用卡馬西平、奧卡西平和利必通;腎結石病人禁用妥泰;肝損害病人慎用或禁用丙戊酸鈉,低鈉血癥、嚴重房室傳導阻滯病人慎用卡馬西平。育齡期女性或準備生育女性,慎用丙戊酸鈉、卡馬西平和苯妥英鈉,以免引起多囊卵巢或增加胎兒畸形可能。

  3、注意藥物相互作用:許多藥物,如卡馬西平、苯妥英鈉、苯巴比妥等肝酶誘導藥物,經常引起抗病毒藥、抗癌藥、避孕藥、抗心衰藥地高辛、抗移植排斥藥環孢素A、抗凝藥華法林、以及糖皮質激素藥物的代謝,若病人應用上述藥物,儘量避免服用肝酶誘導作用的抗癲癇藥物,以免療效降低。

  4、選擇抗癲癇藥物,還應注意共患病問題

  (1)乙肝攜帶者病人,特發性全面發作,無論肝功是否正常,建議首選妥泰、左乙拉西 坦(開普蘭),一線藥物也可選拉莫三嗪(利必通)。繼發性部分性發作病人,肝功正常者,首選奧卡西平,一線藥物可選妥泰、左乙拉西坦、拉莫三嗪;肝功異常者,首選妥泰、左乙拉西坦,一線藥物也可選拉莫三嗪。

  (2)腎功能不全且進行透析治療的特發性全面發作首選丙戊酸鈉,一線藥物還有利必通和左乙拉西坦;症狀性部分性發作首選藥物為拉莫三嗪。

  (3)合併認知障礙的兒童、老人:全面性發作首選拉莫三嗪、一線藥物還可選用左乙拉西坦和丙戊酸鈉,症狀性部分發作首選拉莫三嗪或奧卡西平,一線藥還有左乙拉西坦。

  (4)合併抑鬱障礙或伴行為問題的特發全面發作首選丙戊酸鈉與拉莫三嗪;症狀性部分發作首選拉莫三嗪、奧卡西平、卡馬西平,一線藥物還有丙戊酸鈉。

  三、藥物的劑量:

  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加劑量,以達到最小劑量控制無發作。防止加量過快出現皮疹、頭暈、噁心、共濟失調等不良反應。最好進行藥物濃度監測,根據濃度調整藥物劑量。

  四、儘可能單藥治療

  單藥治療是抗癲癇藥物治療的 原則,因70-80%癲癇可通過單藥控制無發作。

  五、合理聯合用藥

  20%癲癇發作單藥治療無法控制,需聯合用藥。不良反應增加最少,最大程度控制癲癇發作。下列情況考慮聯合用藥:

  1、多種型別發作

  2、為減少現藥不良反應:PHT失神加用氯硝安定

  3、單藥治療無效:有效濃度高限,半年以上未能控制

  4、特殊人群:月經期癲癇

  5、注意事項:化學結構相同藥物不應聯合應用:氯硝安定和安定,撲米酮和PB;副作用相同、有相互作用藥物儘量不要聯合應用:如CBZ與PHT聯合:CBZ使PHT代謝↑,CBZ與PB聯合:CBZ濃度↓ PB濃度↑

  六、增減藥物、停藥及換藥原則

  1、 增減藥物:增藥快,減藥一定要慢,必須逐一遞減,以利於確切評估療效和毒副作用;抗癲癇藥物控制癲癇發作後必須堅持服用,除非嚴重不良反應,不宜隨意減量或停藥,以免造成癲癇持續狀態。長期服用

  2、換藥:一種藥物達到最大耐受量扔不能控制發作,可加用另一種一線或二線藥物,癲癇控制後,轉為單藥治療,換藥期間5-7天。

  3、停藥:採用 緩慢和逐漸減量原則:癲癇發作完全控制4~5年,失神發作控制半年以上,EEG多次記錄無癇樣發放,背景波正常、無腦部器質性病變,可逐漸減量。減量過程一般不少於1-1.5年無發作,方可停藥。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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