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神經外科 主治醫師 胡永珍

  全世界有0.3%-0.7%的孕婦患有癲癇,妊娠期若停用抗癲癇藥物(AEDs)很可能難以控制孕婦癲癇發作進而增加孕婦和胎兒的死亡率。孕期服用AEDs是否會導致胎兒畸形,孕婦是否會將癲癇遺傳給子女,妊娠期服用AEDs是否對孩子以後的精神狀態和情感發展有影響,這些問題始終困擾著廣大育齡期婦女和臨床醫生。如何為癲癇孕婦合理選擇AEDs具有重要的臨床意義。
  既往資料研究發現致畸性最高的抗癲癇藥物是丙戊酸(9.3%),其次是苯巴比妥(5.5%),隨後是託吡酯(4.2%)、卡馬西平(3.0%)、苯妥因(2.9%)、左乙拉西坦(2.4%)、拉莫三嗪(2.0%)。因此,正確選擇AED及調整劑量尤其必要。
  一、傳統AEDs的致畸性
  1、苯巴比妥:與嬰兒脣顎裂和心血管畸形有關;
  2、苯妥英:與嬰兒畸形有關;
  3、卡馬西平:該藥可干擾葉酸代謝,會增加神經管畸形的風險;
  4、丙戊酸:孕早期服用丙戊酸可以造成胎兒脊柱裂、房間隔缺損、脣裂、尿道下裂、多指趾畸形、顱縫早閉症、神經管缺損等,甚至導致嚴重的胎兒丙戊酸綜合徵。
  5、乙琥胺:一般在育齡期前即停止發作;

  6、苯二氮卓類:與嬰兒畸形有關;
  二、新型AEDs的致畸性
  1、拉莫三嗪:拉莫三嗪是治療育齡期婦女特發性全面性癲癇與症狀性部分性癲癇的首選用藥,一般常與其他AEDs聯用;研究指出與正常攝入量相比,當母體拉莫三嗪攝入量超過300mg/d時嬰兒畸形率明顯升高。由於妊娠期拉莫三嗪的藥物清除率明顯增高,導致孕婦體內血藥濃度較低,所以妊娠期應密切關注拉莫三嗪血藥濃度檢測。
  2、託吡酯:1996年美國開始將該藥廣泛用於癲癇的治療,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已將其認定為妊娠期D類藥物(D類:對人類胎兒的危險有肯定證據,但儘管有害,對孕婦需肯定有利,方予應用。)孕婦服用託吡酯後出現胎兒小頭畸形、先天性手指或足趾缺失、短指、趾畸形、宮內生長髮育遲緩、多毛症、脣裂畸形、尿道口畸形等案例均有報道。
  3、奧卡西平:奧卡西平曾在北美被廣泛應用,一些回顧性報道證明單一使用該藥治療可能與嬰兒畸形有關。
  4、加巴噴丁:加巴噴丁易與其他AEDs相互作用,可降低其生物利用度。目前尚未發現該藥與嬰兒畸形明顯相關的報道。
  5、左乙拉西坦:左乙拉西坦為育齡期婦女癲癇全面性發作的一線用藥。且多認為就左乙拉西坦的副作用而言,其是最安全的AEDs。
  6、艾司利卡西平:

艾司利卡西平是第三代二苯扎西平類抗癲癇藥物,主要用於成人癲癇部分性發作的輔助治療。2013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批准其應用於臨床將其評為妊娠期C類藥物(C類:在動物研究中證實對胎兒有副反應,如畸形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婦女中無對照組或在婦女和動物研究中無可以利用的資料。藥物僅在權衡對胎兒的利大於弊時給予),只有潛在獲益勝過對胎兒潛在風險時才能使用。
  癲癇孕婦分娩出的畸形嬰兒可能是由於妊娠期服用AEDs而非母親的遺傳因素作用。與未服用AEDs的癲癇孕婦分娩出的畸形嬰兒數量相比,所有AEDs都有一定的致畸性。其中丙戊酸與嬰兒身體畸形和認知缺陷有明顯劑量依賴性。由於嬰兒畸形的分類十分複雜,很多軀體畸形出生時很容易被忽視,而認知能力的測試在兒童2-3歲時又很難進行,所以給臨床研究帶來很大的困難。目前研究尚未發現AEDs與某種固定型別的畸形完全相關。新型AEDs的致畸性小於傳統AEDs,但其一般用於抗癲癇的輔助治療,有關其單一用藥的致畸性研究資料仍不確定。此外聯合藥物治療的致畸性並不比單藥治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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