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神經外科 主治醫師 胡永珍

  癲癇是兒童神經系統疾病中最常見的慢性疾病之一,患病率為0.4%~0.7% 對於大多數癲癇患兒而言,口服抗癲癇藥物治療癲癇通常為首選的治療方案。
  臨床上很多醫師有以下疑問:首次癲癇發作後是否立即需要開始抗癲癇治療?研究表明,首次癲癇發作後即開始AEDs治療確實可以降低34%(15%~52%) 的再發作風險,但對患者的長期癲癇發作預後沒有影響。因此,第一次癲癇發作後通常可以暫時不開始AEDs治療,但需加強看護,避免意外傷害。

  第一次癲癇發作後如出現以下情況可考慮進行AEDs治療:
  1、首次發作為癲癇持續狀態;
  2、推測第二次癲癇發作可能性大(如腦內結構性病灶) ;
  3、清醒期公共場合的發作,可能對患兒身心產生影響,影響年長患兒及家長的心理。
  第二次癲癇發作後通常可以考慮開始AEDs治療,但以下情況可暫不開始AEDs治療:
  1、癲癇發作次數稀少;
  2、年齡依賴性自限性癲癇,距自限年齡較近;
  3、癲癇發作對患兒生活質量無明顯影響,家長暫時不願患兒服藥。
  AEDs通常是較長期的治療過程,在決定開始AEDs治療前,需要權衡收益與風險,當治療的收益>癲癇再發作+AEDs治療潛在風險時,可考慮開始AEDs治療。應該由臨床醫師和患兒家屬進行充分溝通,最終作出選擇。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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