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神經外科 主治醫師 林勁芝

  兒童選用抗癲癇藥治療的原則與成人基本相同,但要注意以下特點:

  1、參照標準體重給藥

  兒童期生長髮育快,在標準體重範圍內應按公斤體重計算每日給藥量,對於體重高於或低於標準體重的兒童,應參照標準體重給藥,並結合臨床療效和血藥濃度調整給藥劑量。

  2、藥物代謝能力不同

  新生兒和小嬰兒肝臟和腎臟功能發育尚未完全成熟,對藥物的代謝和排洩能力差,藥物在體內半衰期長,容易蓄積中毒;嬰幼兒至學齡前期體內藥物代謝速率快,半衰期短,因此應在藥物血濃度監測下根據臨床療效調整劑量。

  3、監測藥物不良反應

  注意監測藥物不良反應,定期查肝功、血常規等,尤其應注意丙戊酸在年齡小於2歲或有遺傳代謝病的兒童發生肝損害的危險性增加。

  4、首次發作服藥注意

  兒童首次發作後是否開始抗癲癇藥治療需要考慮癲癇的病因、發作型別、 癲癇綜合徵等。如良性嬰兒癲癇首次叢集性發作後,可以暫不用抗癲癇藥,繼續觀察,若間隔24小時再出現發作再開始用抗癲癇藥治療;兒童良性癲癇伴中央顳區棘波,間隔時間很長的復發,也不一定急於用抗癲癇藥治療。但如導致癲癇發作的病因持續存在,首次發作後即應給予AEDs 治療,如有明確的圍產期腦損傷病史。

  5、權衡認知功能影響

  兒童正處於生長髮育和學習的重要階段,在選擇抗癲癇藥時,應充分考慮到對患兒認知功能的影響,在用藥過程中應注意觀察,如藥物對患兒認知功能產生嚴重影響,應權衡利弊、必要時可更換藥物。

  6、特殊抗癲癇療法

  有些兒童期特殊的癲癇性腦病(如 West 綜合徵、Lennox-Gastaut 綜合徵、 Landau-Kleffner 綜合徵等)除 AEDs 治療外,可選用腎上腺皮質激素、生酮飲食等特殊治療方法。

  另外,對於患線粒體病和有機酸血癥合併癲癇的患兒,丙戊酸易引起肝損害,儘量不選用;對診斷為 Alpers 病合併癲癇的患兒應禁用丙戊酸,因丙戊酸可引起本病患者肝功能衰竭。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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