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兒科 副主任醫師 楊欣偉

  俗話說:是藥三分毒,抗癲癇藥也不例外。一方面它可以控制癲癇發作,另一方面也可以引起某些危害機體的毒副作用。
  一般說來,醫生根據患兒的年齡、病史、發作型別所選用的抗癲癇藥都是經過長期臨床使用,篩選並且證明是安全、有效的。藥物的毒副作用多是輕微的、可逆的。
  在臨床上抗癲癇藥的副作用最多出現在面板,可以出現各種型別的皮疹,有時還可能伴發熱、淋巴結腫大。其次還可有肝功能受損,血細胞減少。有的可引起運動障礙,如肢體無力、走路不穩、震顫、舞蹈症等,以及嗜睡、厭食、體重改變等。對認知功能也可能產生一定的影響。
  藥物不良反應的出現往往是在治療的開始階段,如抗癲癇藥所致的特異性超敏反應、胃腸道反應,常常發生在開始治療的2-8周以內。其次,當快速調整藥物劑量的時候,應用高劑量時,甚至血藥濃度在治療範圍時也會出現。再者,在抗癲癇藥聯合應用時,由於藥物間的相互作用和藥效學的改變也可使藥物的不良反應增加。還有患者的遺傳易感性,患病前的狀況都會導致患者易於發生某種抗癲癇藥的不良反應。
  由於癲癇病的特點,需在較長的時間內堅持服藥,有時劑量較大,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需聯合用藥,因此對藥物安全性的問題醫患雙方都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為了儘可能減少抗癲癇藥物副反應的發生,醫生往往要詳細瞭解患兒的病史和軀體情況,選擇藥物時既要針對癲癇的發作型別,又要重視藥物對患兒的不良影響,使之達到最大療效,而對健康及認知的影響最小,醫生還要採取緩慢加量的用藥原則,儘可能避免多藥合用,並且加強對用藥早期的觀察。

  對患兒及家長而言,在應用新的抗癲癇藥的最初幾周,尤其應當與醫生認真配合,在可能的條件下做好記錄,注意觀察藥物療效和副反應,注意與藥物劑量的相關性,以及影響的因素,及時地與醫生取得聯絡。不要因為早期出現的副反應就對治療失去信心,過早地放棄了某種藥物的治療。自行停藥往往會導致癲癇的發作更為頻繁,使後續的治療更為困難。臨床實踐證明,只要雙方配合得好,加強用藥早期的觀察,就會使不良反應大大減輕,為將來的順利治療打下良好的基礎。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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