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性病科 副主任醫師 陶小華

  什麼是性格?在《辭海》中的解釋是,主要表現在人對現實的態度和行為方式中較穩定的個性心理特徵。也就是說,性格決定了人的態度和行為方式,是個性的核心部分,最能表現個別差異。性格具有複雜的結構,大體包括:
  1、對現實和自己的態度的特徵,如誠實或虛偽、謙遜或驕傲等。
  2、意志特徵,如勇敢或怯懦、果斷或優柔寡斷等。
  3、情緒的情感特徵,如熱情或冷漠、開朗或抑鬱等。
  4、情緒的理智特徵。如思維敏捷、深刻、邏輯性強或思維遲緩、淺薄、沒有邏輯性等。
  性格是如何形成的?性格形成的因素很複雜,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分別是基因遺傳因素、成長期發育因素以及社會環境的影響因素。可以說它既有來自於本身的因素,同時也具備著相應的環境影響。所以從這個角度分析,性格是可以改變的,但是需要大量量變之後的質變作用。在生命的頭5年是性格形成的關鍵。確切地說,到了5歲左右,人格塑造已經基本上完成了80%,或者說到了5歲,一個人的人格已經基本定型,其餘部分,要在以後的生活經歷中,進一步補充和塑造。從這點上說,誰撫養孩子、誰和孩子長期生活在一起,誰就是孩子性格的締造和決定者。比如,一個易怒的人,不是先天就容易或喜歡生氣,而是從小就與一個愛生氣、愛發脾氣的親人在一起生活,天天生活在生氣的環境裡,天長日久,慢慢地,也就模仿或學會了生氣易怒的習慣。因此,我們有理由推斷,一個孩子的性格,就是父母性格的拷貝和縮影。

  性格是否可以改變?不少人認為,出於自戀,人的性格一旦確立,就會恆定不變,自動發揮作用。人們就會本能地對其加以保護和肯定。因為再不完善的性格,也會被視為自己的一部分,也是一種性格,也是一種固定的適應環境的模式,有總比什麼都沒有安全。所以,人們會圍繞著從小形成的性格,建立與自己的性格相適應的人生哲學體系,並且象保護生命一樣,堅定不移地保護自己的人格,無論那些人格在外人看起來,是多麼的扭曲、低效。所以,我們應該記住,無論我們在理智上多麼願意改變自己,我們的潛意識,還是會本能地做出各種阻抗。每當我們提出一個改變的理由的時候,腦子裡馬上會有一百個反對的理由等在那裡。所以,我們現在可以據此得到一個初步觀點:“改變人的性格,是一件非常難於達到的目標”,因為它會遭到來自我們自身的一部分人性的強烈抵抗和反對。
  既然一個人的性格,從根本上是很難改變的,較為現實的是人們只能在一定範圍內做出有限的調整。性格的改變受以下因素制約:首先,是年齡制約。性格的可塑性,與年齡成反比例。年紀越大,越難改變。按照精神分析的觀點,性格改變的年齡上限,大概在42-47歲。但是,這不是絕對的,極個別人在70餘歲的時候,還可以做出一些性格調整。性格改變的第二個制約因素是,最初的性格是否具備改變的潛力.

  衡量性格改變潛力的指標,有以下三方面:

  1、對於自己的性格缺陷,是否有批判和排斥力――即是否“自我失諧”,基督教認為,人生來有罪,必須將本我致死才能獲得重生;

  2、對於改變自己的性格,是否具有足夠的精神能量――即是否擁有足夠的“力必多”;

  3、對於性格改變的承受力――即是否具備一定強度的自我功能。

  性格發生改變的核心機制,就是在尋求改變的內在驅動力之下,通過環境刺激或者生活經歷塑造人格。換句話說,性格的改變,是生活經歷塑造出來的,生活和時間是性格的雕塑師。這還可以分為自然經歷、心理治療經歷、宗教體驗等幾方面。這裡面,最重要的是自然生活經歷與體驗。最好的老師,就是生活經歷。生活經歷,還可以被分為日常體驗和超常體驗。所謂超常體驗,就是強度超常的、接近人的忍受極限的體驗,比如頻死感或死亡體驗、極度冷熱、孤獨、飢餓、危險體驗等等。有一少部分人,就是在極度超常的生活體驗的刺激下,改變了人格、改變了生活態度、改變了人生觀。
  在改變性格的路線圖上,有三大要點必須謹記。首先是,在不能改變的情況下,暫時接受自己的性格缺陷。自責和自卑不會給自己帶來絲毫益處。況且,性格缺陷不是自己的錯,它是父母親的傑作,我們只是命運的承受者和改變著。其次是,完全接受了自己之後,冷靜的分析自己性格的所長所短,儘可能揚長避短。 第三點就是學會等待和尋找機會,所謂等待,就是充分意識到,“改變是一個時間函式”,有時侯聽其自然,就是最佳的改變方式,但機會總是出現在準備好了的人面前。
  總之,無論喜歡與否,每個人都有各自獨特的性格,每種性格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適應性,也伴隨著與性格相應的希望和可能。我們無法選擇父母賦予我們什麼樣的性格,但是,我們可以選擇“在有限的人格限度內,尋找適合自己人格的希望,做自己能做的事情。”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相關問題





| 私隱政策 | 聯繫我們 |

© Copyright 2023 LOOKUP.TW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