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介入血管外科 副主任醫師 尹傑

  動脈是人體的供血血管。動脈從心臟發出後,向四肢、頭部和重要臟器都會發出大動脈。在胳膊發出腋動脈,在上臂為肱動脈,肘關節以下分為兩根,橈動脈和尺動脈。電影裡中槍部位為肘關節附近,損傷了唯一的肱動脈,可以看到纏繞繃帶後區域性仍有搏動性的噴血。如果持續性出血會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可以想象割腕自殺只是損傷了比肱動脈細很多的橈動脈,就可以導致失血死亡。而繃帶勒緊壓迫可以減少區域性出血,同時也導致的胳膊肘以下部位嚴重缺血,而肢體一旦沒有血供,就像莊稼沒有了水和肥料,會導致枯竭壞死。

  有人會問,動脈血管打穿了再接上不就可以了?是不是當時的醫學條件無法接血管?這個朋友懂得醫學知識,知道現代醫學可以“接血管”,專業術語叫“血管吻合”,就是將破損的血管縫合上,如果破損太嚴重,可以將這部分血管切除,用自體靜脈血管或人造血管吻合替代。

  但並非血管接上了肢體就能得救,有一個時間窗,也就是有時限性,過了這個時間窗,接血管手術也無法挽救缺血壞死的肢體。打個比方,就跟人對缺氧的耐受相似,短短几秒完全可以代償,對身體沒有影響。因為體內有氧氣儲備。如果超過30秒,身體就會無比難受,甚至出現暈厥。時間再長,人就會窒息死亡。

  肢體各組織對急性缺血的耐受時間是有限度的,通常神經組織為4~6小時、肌肉為6~8小時、面板為8~10小時,超出耐受限度,機體組織將出現不可逆轉的損傷。因此急性肢體缺血治療的黃金時間應該在發病後12小時內。組織缺血壞死會引起嚴重的代謝障礙,表現為高鉀血癥、肌紅蛋白尿和代謝性酸中毒,最終導致腎功能衰竭危及生命,出現肢體壞死就需要截肢保命。

  截肢手術哪個科室做?

  大家印象中截肢是要鋸骨頭的,想當然的認為應該是骨科來做這個手術。誠然,比如車禍等外傷、骨腫瘤等疾病的截肢手術是由骨科醫生來完成。但目前來講,截肢手術做的最多的是血管外科醫生。

  在戰爭年代,槍炮傷是常見的造成截肢的常見原因。而在和平年代,大部分行截肢術的原因是下肢缺血(外周動脈疾病、栓塞)和糖尿病。創傷是第2位的主要病因,如車禍外傷等,第三是因為惡性腫瘤。單獨存在外周動脈疾病或該病合併糖尿病佔所有截肢術原因的一半以上。泛大西洋協作組織共識(TASC)工作組報告,每年每10萬人中有12-50個因外周動脈疾病導致大截肢。在未來15年裡,人口老齡化將使該數值增加50%。

  為什麼由血管外科醫生來做截肢手術?

  因為缺血引起的截肢,截少了傷口可能不癒合,截多了影響以後的假肢活動,需要截的範圍怎樣確定、手術中同時進行取栓手術或搭橋手術,完全依靠於血管外科醫師來確定,所以,血管相關的截肢手術,是由血管外科醫生來完成。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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