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眼科 主任醫師 孫洪然

  青少年是祖國的花朵,世界的未來,每一個家庭都希望他們的掌上明珠擁有一雙明眸善睞的眼睛。幼兒園、學校的老師為孩子用眼衛生做了很多辛勤的工作,每一個家長都為自己的兒女如何保護眼睛費盡心思,儘管如此細心的呵護,偏偏還是出現了視力障礙,使父母老師迷惑不解,焦急萬分。在資訊爆炸的今天,網路、電視、報紙、廣播等媒體的宣傳,名目繁多的治療儀、藥物、包治包好的各種功法的問世,使求治心切的父母不知所措。為了弄個明白近則跑到濰坊、青島,遠則到北京、上海,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青少年視力障礙中,近視佔絕大多數,其次為遠視、散光等,下面就有關防治知識作一下簡單介紹。

  一、近視眼

  它是指靜態下物體成像在視網膜之前,分為單純性和病理性兩大類,常表現眯眼視物,看近清楚看遠模糊。前者主要是晶狀體調節異常,眼鏡一般不超過600度;可通過良好的用眼衛生、體質鍛鍊、飲食習慣、多戶外活動可得到預防或延緩發展,新近發現大量攝入糖、油炸、燒烤肉類食品可促進其發生發展。後者是眼軸長,與先天、遺傳密切相關,藥物治療無效,只有配鏡,超過600度,部分病人可選擇手術治療或戴角膜接觸鏡可得到一定矯治效果。無論哪一型別都應到正規醫院睫狀肌麻散瞳驗光,確定眼鏡度數,特別是首次配鏡更是如此。

  二、遠視眼

  它是指靜態下物體成像在視網膜之後,分為生理性和軸性兩類。前者一般隨著身體發育可自行消退(人出生後就有200――400度),是人類生長的正常生理過程;後者是指3―4歲後眼軸仍短,即為真正的軸性遠視眼。日常表現為眼疲勞、眯眼、內斜視、弱視等。常在學齡前發現,發現後應立即到醫院進行規範性治療。我們的經驗是:

  1、散瞳驗光,確定眼鏡度數。通常用1%阿托品眼膏每日三次點眼,≤6歲點5天,7-10歲點3天,>10歲用快速散瞳藥物。

  2、遮蓋健眼,不隨意改變,應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

  3、輔助治療,堅持不懈。方法精細家庭作業,弱視治療儀,網路訓練板塊等。

  4、定期複診,調整眼鏡度數。≤6歲的1-3個月複驗一次,>6歲―13歲3個月半年複驗一次,直至視力穩定。這期間一般需2―3年的時間。

  5、伴有斜視的兒童,視力穩定後應行手術矯正。

  6、中度、高度遠視眼,應終生配鏡。

  三、散光眼

  靜態下物體在視網膜前或後,形成線狀成像,主要原因是角膜先天異常。分為遠視性散光、近視性散光、複合性遠視或近視散光、混合性散光、不規則散光六大類。表現為眯眼、看遠看近視力均不清楚。輕度散光如果無視力障礙可以不處理,否則應予以矯正。嚴重的散光應予以矯正,800度以上的必要時應手術治療。

  四、斜視

  指眼球位置或運動異常引起的雙眼視軸分離。常見有內斜視(俗稱“鬥雞眼”)、外斜視(俗稱“斜眼”)。一旦發現眼位不正,應到醫院眼科就診,不要驚慌,斜視是完全可以治好的。大部分合並遠視通過戴鏡可矯正,否則可手術矯正,手術時機選擇:

  1、一般不超過7歲;

  2、間歇性外斜視3-5歲;

  3、恆定性斜視1歲以內;

  4、非調節性內斜視1-2歲;

  5、麻痺性斜視,先行非手術治療6個月-1年再考慮手術治療。

  五、弱視

  指眼球內、外部無器質性病變而矯正視力不到正常(遠視力低於0.9)。按病因分為斜視性、屈光不正性、形覺剝壓性、先天性四大類;表現為視力減退,眼位不正,異常固視,眼球震顫。年齡越小,治療效果越好,大於8週歲後視力很難提高,但也應堅持治療,臨床證明部分兒童視力提高很好。我們經驗是“三需要一定期”,即需要長時間,需要兒童耐心堅持,需要家長耐心配合監督,定期複診。治療方法有戴足眼鏡、健眼遮蓋、弱視治療儀、網路治療、後像法、藥物療法等。

  除上述視力障礙外,還有先天性白內障、先天性視網膜異常等眼內病變,發現後應及時到正規醫院眼科就診,以免延誤治療。

  在眼科門診工作中有時遇到有的7、8歲的甚至更大的孩子上學後才發現視力差,到醫院檢查發現有弱視,治療比較困難,在此提醒各位爸爸媽媽們,寶寶3歲時就應到醫院眼科查一查視力,以免耽誤治療時機!還經常遇到有些家長問治療近視安全有效方法是什麼,我們認為配戴框架眼鏡是最合適的。因為青少年還在發育過程中,近年來開展的準分子鐳射、放射狀角膜切開、角膜塑形、角膜熱成形等手術方法,是絕對不能使用的,希望家長及青少年朋友要慎重!

  眼睛是心靈的窗戶,據悉人類80%的資訊由視覺獲取。希望社會各界、家長、青少年朋友要像珍惜生命一樣去珍惜自己的眼睛吧!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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