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聽力篩查方法
篩查方法主要為耳聲發射和聽性腦幹反應,具體如下:
1、耳聲發射(OAE)是一項無創傷性技術,操作簡便,測試兩耳僅需要10分鐘。但其易受外耳道、中耳狀態的影響,對測試環境要求嚴格。若新生兒出生後耳道記憶體有胎糞、羊水等分泌物,或呼吸噪聲及環境噪聲過高,均可能出現假陽性的結果。且耳聲發射無法檢測蝸後病變,因此必要時還需進行其他檢查;
2、 自動聽性腦幹誘發電位技術(AABR):常用於檢查有無耳蝸後病變。其檢查結果主要反映高頻聽力障礙,對評估低頻聽力損失具有侷限性,若僅採用聽性腦幹反應篩查法,易漏篩部分低-中頻聽力損失患兒。AABR與OAE技術聯合應用於篩查工作,可全面檢查新生兒耳蝸、聽神經傳導通路、腦幹的功能狀態。
新生兒聽力篩查初篩和復篩方案
正常分娩和新生兒重症監護(NICU)新生兒應採用不同的篩查方案。
1、正常分娩:常用篩查型耳聲發射(OAE)或自動聽性腦幹反應(AABR)作為初篩工具,所有新生兒在出院前均應接受聽力初篩。未通過初篩的新生兒,應在出生42天內進行復篩。復篩時一律雙耳復篩,即使初篩時只有單耳未通過,復篩時也應復篩雙耳,復篩儀器也應同初篩;
2、入住NICU的新生兒及嬰兒:
病情穩定,出院前應施行AABR篩查,以免漏掉蝸後聽力損失(如聽神經病)。未通過AABR測試的嬰兒,應直接轉診到聽力中心復篩,並根據情況進行全面聽力評估;
3、在1月齡內再次住院治療的嬰幼兒(無論住NICU或普通病房):當伴有遲發性聽力損失的可能時,如有換血指徵的高膽紅素血癥患兒,或血培養陽性的敗血症患兒,出院前均應復篩聽力;
4、在聽力篩查時除了要發現已經存在的聽力損失外,還要通過分析病史和家族史,瞭解受試者是否有遲發性聽力損失的高危因素,對於可疑者應對其聽力進行定期隨訪。建議家長按時帶嬰兒前往醫院進行復篩,以防出現假陽性的結果。若僅為單耳未通過篩查,也屬於未通過新生兒聽力篩查,家長需要配合醫生進行相應處理。
新生兒聽力篩查的結果
篩查結果:雙耳通過篩查、單耳或雙耳未通過篩查。
未通過聽力篩查怎麼辦
新生兒聽力篩查、診斷和干預,這是一完整的聽力康復系統工程。採用何種方法何時進行干預,對患兒的聽力、言語及語言康復很重要。干預包括醫學干預、聽力補償或重建、聽功能訓練和語言康復訓練。
1、醫學干預
醫學干預是指醫師提出醫學診斷,即聽力損失的原因、程度及部位,並採用治療手段來恢復聽力的方法。
(1)外耳道耵聹:在新生兒和嬰幼兒時期,耵聹過多且難以自然排出,可阻塞外耳道。在這種情況下,採用耳聲發射檢查往往可影響檢查結果,因此,必須要清除外耳道耵聹。
(2)急性分泌性中耳炎:嬰幼兒期急性分泌性中耳炎往往是由上呼吸道感染以及免疫變態反應引起,可以造成鼓室積液及聽力下降。根據臨床症狀及耳科顯微鏡檢查、聽力學檢查等可以明確。可採用病因治療,應用類固醇激素類及抗過敏藥物,藥物治療無效可採用經鼓膜穿刺抽液,切開引流以及經鼓膜安裝通氣管,以改善及恢復患兒的聽力。
(3)先天性外耳及中耳發育畸形:根據畸形分類不同,採用不同的外科手術治療,一方面外耳整形和耳廓再造,另一方面改善聽力。雙側耳廓及外耳道畸形,應儘早選配助聽器,促進患兒言語—語言發育。
2、聽力補償或重建
聽力補償或重建主要包括助聽器選配和人工耳蝸植入。
(1)助聽器選配:永久性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患兒(指病變在耳蝸、聽神經或聽覺中樞,引起對聲音感覺和認知功能障礙的聽力損失)應選配助聽器;聽力障礙的程度在中度至重度,一般需要選配助聽器,進行聽力矯正;單側聽力損失者也可以選配助聽器;雙側聽力損失應選配雙側助聽器。
(2)人工耳蝸植入:對雙側重度或極重度感音神經性聽力障礙患兒,使用助聽器3—6個月無明顯效果,在10個月左右進行人工耳蝸術前評估,建議儘早實施人工耳蝸植入術。
3、聽功能訓練和言語—語言康復訓練
患兒經助聽器選配和人工電子耳蝸植入聽力矯正之後,需進行聽覺功能訓練和言語—語言康復訓練。需要有醫生、聽力學家、言語—語言治療師、特殊教育者和心理學家參加。與患兒建立長期關係來支援兒童的聽力和語言的發育相當重要,使聾兒患者能聽到聲音,並能理解講話。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