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婦產科 主任醫師 劉冠媛

  雙胎輸血綜合徵可發生於孕期任何時間段,其中以孕中期常見。通常情況下,孕晚期極少發生,故30周後相對安全。

  雙胎輸血綜合徵為雙胎特異性的嚴重併發症,指兩個胎盤之間存在交通支造成胎兒血流分佈不均衡。因此一個胎兒為供血兒,另一個胎兒為受血兒。雙胎輸血綜合徵會造成供血兒貧血、血容量減少、生長受限,以及受血兒血容量增加、體重增多、充血性心力衰竭、胎兒水腫等現象。雙胎輸血綜合徵一般發生在懷孕10-12周之間,而孕晚期發生較少。因此,臨床工作中一般認為30周後,如未出現雙胎輸血綜合徵表現,即可排除雙胎輸血綜合徵。

  雙胎妊娠後孕婦需注意休息,合理飲食,遵醫囑做好孕期檢查,檢查時間間隔需縮短,以便儘早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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