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對兒童攻擊行為的研究已將近百年,但仍未形成統一的定義。目前兒童攻擊行為較權威的定義是:兒童有意傷害別人且不為社會規範所許可的行為,包括故意打、踢、推、掐等軀體攻擊行為和哄起外號、造謠中傷等口頭攻擊行為。攻擊行為是兒童最常見的行為問題,在嬰幼兒期就可以出現,學齡前期頻率最高,之後隨年齡的增長逐漸下降。
美國心理學家Dodge教授將攻擊行為按起因分為了“反應性攻擊”與“主動性攻擊”兩種型別。前者是個體感知到他人的敵意挑釁而引發的,是對外界威脅性刺激的一種防禦反應,主要表現為憤怒、發脾氣或失去控制等;而後者是個體將攻擊作為達到目標的有效辦法,如通過強制、控制、威嚇同伴以達目的。如果是屬於反應性攻擊行為的話,需要分析當時的具體情境,不能一味認為就是兒童本身問題所造成的。如果兒童經常有主動性攻擊行為的話,就需要引起家長們的高度重視了,這種情況也可以分為兒童本身及外界兩大類因素。
1、兒童本身因素
(1)年齡因素:小年齡段的嬰幼兒如果存在一些偶發性的攻擊行為,需要考慮他們是不是存在軀體不適,是不是餓了或困了?需要換紙尿褲了?或者生病感冒了?在這些軀體不適狀態下,嬰幼兒的激惹性會升高,而他們的語言表達能力不夠,更容易通過攻擊行為來表達各種不適。
(2)發育障礙性疾病:很多發育障礙性疾病如孤獨症譜系障礙及智力障礙等,由於它們本身的疾病特點會導致患兒的攻擊行為增加,而且這類兒童除了攻擊行為更多之外,還存在很多其他發育方面的問題,如語言、運動發育比正常同齡兒晚,社交能力、語言溝通能力欠佳,其他的行為問題也更多。
(3)其他發育行為問題:部分行為發育存在偏離的兒童也會表現出更多的攻擊行為,比如多動症或有過腦損傷病史的兒童,這些兒童的主動性攻擊行為可能更多,而且由於他們的自我控制能力及情緒調節能力較差,所以反應性攻擊行為也會更為嚴重及持久,一些常人看來無關緊要的事件,可能會引起他們較為猛烈的反應性攻擊行為。
2、社會環境因素
美國心理學家班杜拉曾做過著名的有關兒童攻擊行為的心理學試驗,結果提示兒童的攻擊行為是學習的結果,是通過個人與環境相互作用,通過觀察、模仿他人的行為而獲得的。對學齡前期兒童而言,主要包括家庭、同伴與大眾傳媒等因素。
(1)家庭因素:親子關係是影響兒童社會性與情緒發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家庭成員之間如果長期互相表示憤怒情緒甚至攻擊行為,會顯著增加兒童反應性攻擊和主動性攻擊的程度。而且兒童會從家庭成員的衝突中模仿並學會攻擊性行為,並用這種攻擊行為對待其他人,從而形成一個惡性迴圈。
(2)大眾傳媒因素:目前兒童接觸手機、平板及電視的時間越來越長,媒體中的暴力內容對兒童起著潛移默化的影響,而且兒童缺乏鑑別是非的能力,容易盲目效仿。有研究顯示看電視時間長、喜歡看打打殺殺等動畫片是學齡前兒童攻擊性行為的危險因素。因此,如何幫助兒童選擇電視節目並給予正確的引導,值得家長及整個社會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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