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生育問題是很多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其家屬最為關注的問題之一,一方面患者及其家屬很希望擁有自己的孩子,但另一方面又擔心服用抗精神病藥導致胎兒畸形,給家庭造成不幸,因此,她們都迫切想知道自己是否可以生育,如果可以什麼時候懷孕為宜,以及是否在妊娠期繼續服用抗精神病藥等問題。
如果問精神科醫生,可能會得到這樣的答案:“不服藥疾病復發的危險性增大,服藥對胎兒有無影響很難說,不能保證不致畸”,你問:“那麼吃著藥能懷孕嗎?醫生給個建議”,醫生回答:“這是一個兩難問題,不服藥會犯病,服藥可能致畸,你們家屬自己決定”。
目前還沒有證據顯示出生前使用抗精神病藥物和胎兒先天畸形發生率增高之間有任何關係。有研究顯示使用抗精神病藥物的母親胎兒先天畸形的發生率約為2.4%,儘管還不斷有個案報告,妊娠期服哪種抗精神病藥會引起什麼畸形(例如,氟哌啶醇引起多肢體畸形),但不要忘了,普通人群也有2%~4%的致畸率,所以只要所服抗精神病藥的致畸率不超過2%~4%,你就不能說是抗精神病藥所引起。
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將氯氮平歸為B類妊娠藥物,就是在人類生殖中未尚未發現危險性,而將其他抗精神病藥歸為C類妊娠藥物,就是在人類生殖中的危險性不能被排除。說到底,就是不肯定其他抗精神病藥致不致畸。老一代抗精神病藥(或稱典型抗精神病藥)比新一代抗精神病藥(或稱不典型抗精神病藥)更安全。因為使用時間長的藥物沒有觀察到致畸結論,說明它安全的可能性更大。
已治癒精神分裂症病人停藥復發的危險性是很高的,而服抗精神病藥對胎兒致畸的危險性沒有被證明,權衡利弊,可以帶藥懷孕,帶藥懷孕的劑量多大算是安全呢?應掌握在中等劑量以下,具體情況可以諮詢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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