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臨床心理科 住院醫師 劉穎

  眾所周知,精神分裂症的高發時期正好是育齡期,面對這些患者勢必需要考慮患者的生育問題,遺憾的是,即使醫生提到過生育風險的問題,但臨床上依然有許多不聽勸告或意外懷孕的患者。

  一、哪些孕婦需要使用抗精神病藥物?

  1、正在服用抗精神病藥物,並近期打算生育的婦女。

  2、正在服用抗精神病藥物並妊娠的婦女。

  3、妊娠期出現精神障礙,評估其風險與受益之後,需要使用抗精神病藥物的婦女。

  不管是還是不用,都是一件非常糾結的事情,用的話,會讓胎兒暴露於風險之中,導致胎兒出現錐體外系反應和畸形等不良反應;但是不用的話,也許會致母嬰的風險更高。總的來說,對於精神分裂症的孕婦,服藥的收益大於其不服藥的風險。

  二、妊娠期使用抗精神病藥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懷孕前三個月,最好不用抗精神病藥物(請結合實際情況),在妊娠後期時,也應在必要時用藥。

  2、妊娠期需要服用抗精神病的患者,可以選擇相對較為安全的藥物,劑量為能控制患者病情的最低劑量。

  3、需要考慮妊娠全程患者的體重、新陳代謝、排洩等變化,劑量也需要隨之而調整。

  4、避免使用長效抗精神病藥物,避免聯合用藥,避免使用利尿劑。

  5、常規監測尿糖和體重。

  6、服藥期間加強血藥濃度和胎兒的檢測,補充葉酸和維生素K,以減少神經管畸形的風險。

  三、產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孕婦在生產之後,體內雌激素會驟降,因其具有拮抗多巴胺的作用,在產後水平驟降之後會引起多巴胺的反跳性增加,可能會使精神分裂症的複發率驟升。

  2、因產後的復發風險大,停藥的患者需要重新開始藥物治療,若產婦在妊娠期服用的是氯氮平,則需要複查新生兒的中性粒細胞,並最好避免母乳餵養。

  3、由於生產和抗精神病藥物的原因,服藥抗精神病的產婦更易肥胖,所以需要注意體重管理。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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