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選藥物治療:
最簡便、經濟、有效,也是首選的方法,正規吃抗癲癇藥的病人,70%~80%有效。
其次是綜合治療:
戰勝疾病信心,按時起居,保障睡眠,戒免菸酒。
第三是手術治療:
手術應慎重,嚴格評估利弊,完全切成致癇灶,術後藥物治療;顳葉難治性癲癇行海馬杏仁核切除術,療效高達80%以上。
其它療法:
如珈瑪刀、X刀、反射療法、中醫中藥療法等,適用範圍不僅比較嚴格,療效也較差。
下面重點介紹藥物治療,為了病人的最大利益,在國內外專家認真研究了近100年來治療癲癇的成功經驗和歷史教訓的基礎上,我們又進一步總結出使用抗癲癇藥物的14字原則:早期、分型、宜單藥、規律、長程、慢增減 。
早期:嚴重癲癇發作可造成心、肺、肝、腎等臟器功能的損害,以及腦外傷、骨折、溺水甚至突然死亡。失神發作、嬰兒痙攣、肌陣攣發作或部分性運動性發作,如多次發作得不到控制,也會直接造成大腦神經細胞的損傷,使癲癇發作更加頻繁、嚴重,甚至可引起癱瘓和智力下降,對人體的危害也是巨大的,臨床實踐表明,癲癇治療開始的越早,效果越好,預後越好。
分型:
抗癲癇藥有幾十種,每種抗癲癇藥都有自己的優缺點、一定的適用範圍,如何選擇藥呢?臨床研究發現,藥物反應與發作型別關係很大,如苯妥英鈉不適於嬰幼兒,卡馬西平、丙戊酸治療部分性發作常常有效,丙戊酸治療失神發作常常有效,嬰兒痙攣則需要促皮質素(ACTH)、硝西泮、氯硝西泮或丙戊酸等治療,安定類藥物常用於搶救癲癇持續狀態。但是,這絕非不可變更的公式,而只是總結大量臨床用藥後得出的一般規律,有時需要換用或合用其它抗癲癇藥。另外,選用藥物時還要考慮病人的年齡、肝臟、腎臟情況等,如年幼小兒一般不易長期用苯妥英鈉,肝功能障礙時不用丙戊酸等。
宜單藥:
一種藥物能完全控制發作時,就完全沒有必要加用第2種。臨床研究發現,絕大多數病人(70%~80%)吃一種抗癲癇藥就可以完全控制發作,根本不需要吃其他藥物。只有那些經過正規、系統單種藥物治療,發作仍不能控制的病人,才考慮加用其它藥物。加藥時應在專科醫生指導下進行,因為加用第2種藥物時還有很多不利因素:如果發生了毒副作用,不容易弄清是哪種藥物所致,因而難以確定減停何種藥物;兩藥之間可能相互影響而降低療效或增加中毒;多藥合用增加了病人吃藥的麻煩和經濟負擔,不容易長期堅持用藥。因此,盲目的2種、甚至多種藥物同時治療,不但起不到療效,反而更容易加重病情,出現1+1 < 1的情況。
規律用藥:
癲癇發作不能預測,如體內藥量不夠,就可能反覆發作而不能控制;突然停藥,更會打破藥物與人體之間的適應狀態,使癲癇發作加重,因此,必須每天定時吃藥以保持體內藥量穩定,規律吃藥是治療癲癇的關鍵。吃藥的間隔應根據藥物的特性來決定,如苯巴比妥等體內代謝慢的藥物,每天2次就可以了,但是,普通卡馬西平片在體內代謝很快,每日吃3次,才能發揮穩定作用。
長程:
癲癇發作被藥物控制後,不能馬上停藥,而應堅持規律服用維持劑量2~5年,如仍無發作,再考慮緩慢減藥。停藥過程約需半年至一年。過早、過快減停藥物,癲癇容易復發。
慢增減:
抗癲癇藥物使用應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減藥物劑量,理想的目標是用最小的劑量完全控制發作、同時沒有毒副作用。當然,對於頻繁發作的病人,應在無嚴重副作用前提下,儘早加足劑量,儘快控制發作。當一種藥物已經達到最大劑量和穩定血藥濃度時,病情仍無改善,應考慮加用或換用另一種抗癲癇藥。換藥方法是原來的藥物不變,從小量開始加用第二種藥物,等到第二種藥物取得最好療效時,再考慮逐漸減用第一種藥物。
關於偏方、驗方:我國民間不少人相信“土、單、驗方治大病”,也流傳著不少治療癲癇的方劑。事實上,不少專家認真研究過這些“土、單、驗”方,沒有發現一種方劑能有常用西藥哪樣好的療效,只是個別方劑可以用來輔助治療癲癇,但大多數沒有任何療效。因此,得了癲癇病應該儘快去醫院檢查治療,切不可輕信“土、單、驗”方而貽誤病情。即使長期藥物治療無效者,也不可輕信“土、單、驗”方而放棄正規藥物治療。 40年代後期至70年代初,我國不少地方興起“割治”、“埋線”、“埋藥”治療癲癇之風,後來,由於這些療法並無肯定療效,人們就漸漸放棄了。但是,近年來一些人打著“中藥”的名義,通過“海、陸、空”媒體瘋狂宣傳“割治”、“埋線”、“埋藥”治療癲癇效果如何如何好,其目的是為了騙錢。請您務必牢記:這些已經被淘汰的方法治不了癲癇。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