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醫療是指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違背臨床醫學規範和倫理準則,不能為患者真正提高診治價值,只是徒增醫療資源耗費的診治行為。或者說,在治療過程中,不恰當、不規範甚至不道德,脫離病人病情實際而進行的檢查、治療等醫療行為。簡單說,過度醫療是超過疾病實際需求的診斷和治療的行為。過度醫療不是診治病情所需,起碼不是診治病情完全所需。過度醫療是與道德相違背的,是法律以及相關制度所被禁止的。
過度醫療包括:
1、過度檢查。
2、過度治療(包括藥物治療、手術治療和介入治療等)。
3、過度護理。
過度醫療的定義雖然很明確,但在現實中卻又是非常難以界定的。因為,臨床醫學非常複雜,每個患者的情況都不一樣,即使是同一種病也有不同的表現,同一種病的不同時期治療方法也不同。就拿感冒來說,做CT那就是過度醫療,但如果做常規的血液檢查那就不一定了,很多病症相似,醫生需要資料來確診,有時醫生採取全面檢查的手段,其中哪些檢查是正確診斷所必需的、哪些是多餘的,都是由醫生根據自己的經驗和水平而定的,因此,對過度醫療的判斷也就沒有一個具體的量化指標。此外,在不同經濟文化背景下,人們對過度醫療的認識也不同。
一般來說,對過度醫療判定的基本準則是:
對病人的診療總體上是趨好還是傷害。在治療中,要看醫生的目的何在,治療是否產生預防作用,是否減輕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長病人的壽命。
過度用藥會產生三個結果:
1、頻繁輸水會直接損害手背靜脈,把手背靜脈破壞掉後,等病人必須輸水時護士扎針困難,影響搶救。
2、產生抗藥,平時用藥太多,到大病時一般藥不起作用。使醫生選藥困難。
3、是藥都有毒副作用。有時會產生新的疾病。
適度醫療原則:
1、能食療不用藥;
2、能口服藥治療,決不輸水;
3、能內科治療,決不手術;
4、能門診治療,決不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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