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兒科 住院醫師 汪輝

世界衛生組織於2001年頒佈了《國際功能、殘疾和健康分類》(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ICF),為我們認識殘疾現象,發展康復事業,提供了理論基礎和分類方法[1]。ICF把環境因素作為背景因素之一併且認為與健康狀況有著直接的關係,2006年國際腦癱定義[2]與以往的定義相比更多地關注腦癱人群的在日常生活環境中的活動受限、能力低下問題,提高腦癱患兒在日常生活環境中的能力已經成為現代腦癱康復的重要課題。以往腦癱的分類分級方法主要通過損傷部位和損傷型別來區分,但是這些方法都不能很好地反映患兒在日常生活中的功能損害狀況。腦癱粗大運動功能分級系統(Gross Motor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 ,GMFCS) 是建立在ICF理論基礎上發展出來的分級方法[3、4],通過評價腦癱患兒在日常生活中坐和行走的能力,來客觀地反映粗大運動功能障礙對日常生活能力的影響,GMFCS具有非常良好的信度和效度,目前在國際上被廣泛使用,近年來國內也有不少機構開始採用GMFCS分級法[5]。河南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兒科汪輝

    腦癱患兒中有很大一部分存在著手功能障礙,手功能受損會在不同程度上影響其他功能的發育,如感覺(特別是觸覺)、精細運動能力、粗大運動能力、認知能力和日常生活能力等,所以加強對腦癱兒童手功能障礙的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6、7]。瑞典學者Eliasson等人於2006年發表了針對腦癱患兒手功能的分級系統(Manual Ability Classification System,MACS)[8],MACS是針對腦癱患兒在日常生活中操作物品的能力進行分級的系統,旨在反映患兒在家庭、學校和社群中最典型的日常能力表現,通過分級評定在日常活動中的雙手參與能力[9]。

    在MACS誕生以前的手功能殘障的分類方法更為注重的是手部姿勢和抓握能力,如①House上肢實用功能分級法(House Classification of Upper Extremity Functional Use) [10],九個級別的分類方法能判斷上肢功能的水平和功能基線。②Beckung和Hagberg制定的Bimanual Fine Motor Function精細運動分級方法,適用於各個年齡段的腦癱兒童,主要特點是可以同時判斷單手和雙手的功能[11]。③Mital and Sakellarides分級系統是用於評價拇指的內收和屈曲肌群的痙攣和攣縮狀態[12],上述這些分類方法都忽視了評價手功能在日常環境中的表現,而且沒有相關的信度和效度報道。MACS參照GMFCS的分級方法,同樣有5個級別,Ⅰ級為最高而Ⅴ級為最低,年齡使用範圍為4~18歲,通過專業人員和家長對瑞典和澳大利亞168例4~18歲的腦癱患兒的評價,確定了MACS具有良好的專業人員評估者間信度(ICC=0.97),同時與家長間也具有很好的信度(ICC=0.96)[13]。MACS目前獲得了大量的國際關注,已被翻譯成15國文字[14]。Morris等人研究了MACS在英國腦癱患兒中的信度,結果顯示與開發者保持相似的信度,同時認為環境可能會影響MACS的評價[15]。

本文旨在確定中文版MACS的信度和效度,為國內開展對腦癱患兒進行MACS的評級提供更多的可靠依據。

1  物件與方法

1.1  研究物件

以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接受康復評估的124例4~18歲腦癱患兒為研究物件,分別來自上海2家腦癱康復機構。診斷符合2006年國際腦癱會議制定的標準[2],同時採用歐洲腦性癱瘓監測組織推薦的方法確定腦癱分型[16],採用中文版GMFCS進行粗大運動功能評價[17],排除有嚴重視覺和聽覺障礙的患兒。研究物件一般資料見表1。

1.2  研究方法

1.2.1  中文版MACS的形成

中文版MACS由一名兒童康復醫師根據原版(英語)進行翻譯,並由其他2名康復醫師和1名作業治療師進行3次校對和修改,再由本組人員集體討論最終確定中文版的MACS(見附錄)。本文中進行的MACS評價即採用此版本完成。

1.2.2 專業人員現場評價方法

    由於MACS是通過日常生活中腦癱患兒的手功能的表現來進行評價的,為了便於專業人員在診療環境中進行評價,我們設定了8個與日常生活相關的實物操作場景,包括:用杯子喝水、使用匙子、開關小瓶蓋、擦臉、擰毛巾、翻書、寫字、解鈕釦等,由2名作業治療師通過患兒的現場操作來進行評價。共有124例患兒接受了現場評價,其中1名作業治療師評價了81例患兒,另1名作業治療師評價了93例患兒。

1.2.3 家長評價方法

    在專業人員進行現場操作評價的同時請家長閱讀中文版MACS,對患兒在日常生活中手功能的表現進行回顧性評價,再結合對現場實物操作的直接觀察最後確定自己孩子的MACS級別,專業人員可以對中文版MACS的用語進行解釋但不與家長一起討論MACS級別的確定。有93名家長對自己孩子進行了MACS評價,家長主要包括父母和祖父母等,沒有參與MACS評價的家長大部分是由於文化程度較低不能理解中文版MACS所致。

1.2.4 重測信度檢測

對所有研究物件在進行現場操作評價的同時進行攝像,每例物件拍攝時間大約10分鐘左右。在完成所有研究物件現場評價一週後作業治療師和康復醫師進行通過播放錄影的方式進行重測。其中2名作業治療師對124名患兒都重新進行了評價,評價者之間相互不討論。通過分析現場操作評價和錄影評價的結果來分析2名評價者各自的重測信度。

1.2.5 評價者之間信度檢測

在現場操作評價中有78例物件接受了1名作業治療師與家長的同時評價;有66例物件接受了2名作業治療師的同時評價;11例物件接受了2名家長(均為熟悉患兒日常生活狀態的直系親屬)的同時評價,所有評價者之間相互不討論,記錄各自評價結果。通過分析作業治療師間和家長間的評價結果確定現場操作評價的評價者間信度。

在錄影評價中有1名康復醫師評價了其中52例患兒,通過分析作業治療師和康復醫師之間的評價結果確定錄影評價的評價者間信度。 

1.2.6  平行效度檢測

    對研究物件中所有患兒在進行現場MACS評價的同時進行腦癱兒童精細運動能力測試(Fine Motor Function Measure scale ,FMFM)[18],有12例患兒因為在測試過程中狀態不佳,難以完成FMFM測試,所以總共有112例患兒完成了FMFM測試,其中4-7歲的86例,8-18歲的26例。FMFM由上海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康復中心制定,以600餘名腦性癱瘓兒童為樣本制定的FMFM量表採用Rasch分析法建立,條目設定合理、等級評分點多,而且屬於等距量表,可以合理判斷腦性癱瘓兒童的精細運動功能水平,並且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19]。量表分為五個方面,共有61個專案,包括視覺追蹤(5項)、上肢關節活動能力(9項)、抓握能力(10項)、操作能力(13項)、手眼協調能力(24項),採用0、1、2、3四級評分法,原始分滿分為183分,通過查表可以得出具有等距特性的精細運動能力分值,得分範圍在0~100分之間。通過分析MACS的等級與精細運動能力分值之間的關係來測定MACS與FMFM的平行效度。

1.3  統計學方法

信度檢測採用等級間相關係數(interclass correlation coefficient,ICC)進行比較;平行效度檢測採用Spearman秩相關係數進行比較。所有分析均採用SPSS12.0統計軟體包, P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相關問題





| 私隱政策 | 聯繫我們 |

© Copyright 2023 LOOKUP.TW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