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康復科 主治醫師 呂智海

  GMFCS分為Ⅰ~Ⅴ級,腦性癱瘓兒童可根據粗大運動發育水平、運動功能受限制的情況以及是否需要輔助器具的幫助來判定GMFCS的分級情況,從而起到預後粗大運動功能的作用。

  例如:<2歲的腦癱兒童,可以達到“可以坐位轉換,還能坐在地板上用雙手玩東西。能用手和膝蓋爬行,能拉著物體站起來並且扶著傢俱走幾步。18個月~2歲的孩子可以不用任何輔助設施獨立行走”的運動功能,可以判定為Ⅰ級。該兒童在6-12歲時,基本可以達到“可以沒有任何限制地在室內和室外行走並且可以爬樓梯。能表現出跑和跳等粗大運動能力,但是速度、平衡和協調能力都有所下降。”的功能。

  以下是GMFCS的詳細說明。

  GMFCSⅠ級―能夠不受限制地行走;在完成更高階的運動技巧上受限

  <2歲:可以坐位轉換,還能坐在地板上用雙手玩東西。能用手和膝蓋爬行,能拉著物體站起來並且扶著傢俱走幾步。18個月~2歲的孩子可以不用任何輔助設施獨立行走。

  2~4歲:可以坐在地板上雙手玩東西。他們可以在沒有大人幫助下完成地板上坐位和站立位的姿勢轉換,把行走作為首選移動方式,並不需要任何助步器械的幫助。

  4-6歲:可以在沒有雙手幫助的情況下坐上、離開或者坐在椅子上。可以在沒有任何物體支撐的情況下從地板上或者從椅子上站起來,可以在室內室外走動,還能爬樓梯,正在發展跑和跳的能力。

  6-12歲:可以沒有任何限制地在室內和室外行走並且可以爬樓梯。能表現出跑和跳等粗大運動能力,但是速度、平衡和協調能力都有所下降。

  GMFCSⅡ級―能夠不需要使用輔助器械行走;但是在室外和社群內的行走受限

  <2歲:孩子可以坐在地板上但是需要用手支撐來維持身體的平衡,能貼著地面匍匐爬行或者用雙手和膝蓋爬行,有可能拉著物體站起來並且扶著傢俱走幾步。

  2~4歲:可以坐在地板上,但當雙手拿物體的時候可能控制不了平衡,可以在沒有大人幫助的情況下自如地坐位轉換。可以拉著物體站在穩定的地方。可以用手和膝交替爬行,可以扶著傢俱慢慢移動,首選的移動方式是使用助步器行走。

  4~6歲:可以在雙手玩東西的時候在椅子上坐穩,可以從地板上或者椅子上站起來,但是經常需要一個穩定的平面供他們的雙手拉著或者推著。可以在室內沒有任何助行器的幫助下行走,在室外的水平地面上也可以走上一小段距離,可以扶著扶手爬樓梯,但是不能跑和跳。

  6~12歲:可以在室內和戶外行走,能夠抓著扶手爬樓梯,但是在不平的地面或者斜坡上行走就會受到限制,在人群中或者狹窄的地方行走也受到限制,最多能勉強達到跑和跳的水平。

  GMFCSⅢ級―使用輔助移動器械行走;在室外和社群內的行走受限

  <2歲:需要在下背部有支撐的情況下維持坐姿。還能夠翻身及用腹部貼著地面爬行。

  2~4歲:可以用“W”狀的姿勢獨自維持坐姿(坐在屈曲內旋的臀部和膝之間),並可能需要在大人幫助下維持其他坐姿。腹爬或者手膝並用爬行是首選的自身移動的方式(但是常常不會雙腿協調交替運動),能拉著物體爬起來站在穩定的地方並作短距離的移動,如果有助步器或者大人幫助掌握方向和轉彎,可能可以在房間裡短距離行走。

  4~6歲:可以坐在一般的椅子上,但是需要骨盆或軀幹部位的支撐才能解放雙手,在坐上和離開椅子的時候需要一個穩定的平面供他們雙手拉著或者推著。他們能夠在助行器的幫助下在水平地面上行走,在成人的幫助下可以上樓梯。但當長距離旅行時或者在室外不平的地面無法獨自行走。

  6~12歲:可以使用助行器在室內和室外的水平地面上行走,可能可以扶著扶手爬樓梯,根據上肢功能的不同,在較長距離的旅行或者戶外不平的地形上時,有的孩子可以自己推著輪椅走,有的則需要被運送。

  GMFCSⅣ級―自身移動受限;孩子需要被轉運或者在室外和社群內使用電動移動器械行走

  <2歲:可以控制頭部,但坐在地板上的時候軀幹需要支撐,可以從俯臥翻成仰臥,也可能從仰臥翻成俯臥。

  2~4歲:能坐在椅子上,但需要依靠特製的椅子來控制軀幹,從而解放雙手。可以在大人的幫助下或者在有穩定的平面供他們用手推或拉的時侯坐進椅子或離開椅子,頂多能在大人的監督下用助步器走一段很短的距離,但很難轉身也很難在不平的平面上維持身體平衡。在公眾場所不能獨自行走。能在動力輪椅的幫助下自己活動。

  4~6歲:可以坐在椅子上,但是需要特別的椅子來控制軀幹平衡從而儘量地解放雙手,坐上或者離開椅子的時候,必須有大人的幫助,或在雙手拉著或推著一個穩定平面的情況下才能完成,頂多能夠在助行器的幫助和成人的監視下走上一小段距離,但是很難轉身,也很難在不平的地面上維持平衡,不能在公共場合自己行走,應用電動輪椅的話能可以自己活動。

  6~12歲:可能繼續維持在6歲以前獲得的運動能力,也有的孩子在家、學校和公共場合可能更加依賴輪椅,使用電動輪椅就可以自己活動。

  GMFCSⅤ級―即使在使用輔助技術的情況下,自身移動仍然嚴重受限

  <2歲:生理上的損傷限制了其對自主運動的控制能力,在俯臥位和坐位時不能維持頭部和軀幹的抗重力姿勢。只能在大人的幫助下翻身。

  2~4歲:生理上的損傷限制了其對隨意運動的控制以及維持身體和頭部抗重力姿勢的能力,各方面的運動功能都受到限制,特殊器械和輔助技術並不能完全補償其在坐和站能力上的功能限制,沒有辦法獨立行動,需要轉運。部分孩子能使用進一步改造後的電動輪椅進行活動。

  4~6歲:生理上的損傷限制了其對自主運動的控制,也限制了其維持頭部和軀幹抗重力姿勢的能力,各方面的運動功能都受到了限制,即便使用了特殊器械和輔助技術,也不能完全補償其在坐和站的功能上受到的限制,完全不能獨立活動,部分孩子通過使用進一步改造過的電動輪椅可能進行自主活動。

  6-12歲:生理上的損傷限制了其對自主運動的控制,也限制了其維持頭部和軀幹的抗重力姿勢能力,各方面的運動功能都受到了限制,即使使用了特殊器械和輔助技術,也不能完全補償其在坐和站的功能上受到的限制,完全不能獨立活動,部分孩子通過使用進一步改造過的電動輪椅可能進行自主活動。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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