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腫瘤內科 主任醫師 楊亞琴

       癌症,既有外科治療,也有內科治療,無論是醫生還是病人,都應從這兩個角度來認識這種疾病。只有這樣,醫生才不會過於強調自身專業之長,而貶損他人專業之短;患者也會有足夠的知識來選擇治療模式和順序。也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外科醫生收了就開刀,內科醫生收了就化療,放療科醫生收了就放療,介入科醫生收了就介入治療”的怪圈。
  手術刀的作用
  外科手術治療腫瘤是最古老、臨床應用最普遍的治療方法之一,其治療效果已被公認。隨著醫學科學的發展,外科手術所涉及的臟器可以說無所不至。從頭顱到足底,全身各個臟器的腫瘤均能通過手術達到治療目的。
  但是,現在越來越多外科專家認識到,惡性腫瘤實際上是一種全身疾病的區域性表現,單靠手術刀難以徹底治癒腫瘤。有些腫瘤儘管在早期施行了根治術,但術後仍會復發或轉移。能否治癒,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腫瘤本身生物學特性、病人機體的免疫功能等。
  外科治療,主要解決區域性問題,事實上,有60%~80%的腫瘤患者需外科處理:根治術、腫瘤急診、減輕症狀等。
  所謂“根治性手術”,就是力求達到根除疾病的手術,適用於腫瘤早期,尚未發現明確轉移的病灶。在不同年代,根治性手術的定義也有所不同。以肺癌為例。幾十年前,醫生們認為手術切除得愈多,療效越好。如全肺切除,便是所謂的“根治術”。但全肺切除的弊端是顯而易見的。因而早期所謂的“根治術”患者仍有不少在手術後出現復發和遠處轉移,長期生存期並未獲得延長。

  近年來,肺癌手術原則強調“最大限度地切除病灶,最大限度地保護肺功能”,認為只要“徹底”地切除了肺癌病灶,就屬於“根治性手術”,其要求是切緣在肉眼和顯微鏡下未見腫瘤。“腫瘤的外科治療就是患腫瘤器官切除術”、“以犧牲器官功能來儲存生命”這顯然是個誤區。
  手術刀的侷限
  眾所周知,癌細胞可侵襲周圍組織,並可向全身各處轉移,這是惡性腫瘤的重要標誌。臨床統計有80%以上的腫瘤病人死於侵襲和轉移。
  若腫瘤沒有侵襲和轉移,如幾十斤重的卵巢囊腫、脂肪瘤,一經切除,病人就完全康復。但是,不足一個鴨蛋大的肺癌,往往置人於死地,這就是由於癌細胞侵襲和轉移所致。
  一般認為侵襲和轉移密切相關,是一個過程的兩個階段,侵襲為轉移的前奏,轉移是侵襲的延續和發展。所以手術時發現腫瘤已侵襲周圍,就意味著術後有遠處轉移的可能,不管手術擴大到何等程度,也難獲得滿意效果。這就是為什麼必須強調多學科的綜合治療。除了手術切除腫瘤之外,尚需要施加化療、放療、免疫治療等手段,使癌症不再復發和遠處轉移。
  無論選擇何種治療方案,都應當把握既能最大限度切除或抑制消滅腫瘤,又能最大限度保護機體生理功能,不能顧此失彼。
  手術的原則
  腫瘤外科醫生在為病人手術時,他會對病人講清手術、放療、化療、生物治療和其他新的治療模式的原則和優缺點,並與其他科醫生共同設計具體的治療方案。什麼樣的病人適合手術?具體來說,有以下原則:

  (1)術前儘可能對腫瘤進行正確的分期,充分估計手術切除的可能性,判斷是根治性還是姑息性切除。
  (2)充分考慮功能與損傷之間的關係,在達到根治的前提下,應儘量使外形和功能達到或接近正常。
  (3)術後選擇最佳的綜合治療方案,提高生存率。
  (4)對晚期腫瘤患者,可考慮姑息手術,改善生活質量,延長生存期,為其他治療提供條件。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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