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蓋是一種常見的弱視治療方法。不過,很多弱視兒童認為這樣做會影響美觀,感到很不適應,因此有強烈的牴觸或恐懼心理。有的弱視兒童甚至會在家長不注意的時候,偷偷摘掉。這樣做對弱視治療來說是十分不利的。當然,當弱視治療進行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是可以去遮蓋的,不過這也要看時機是否成熟。
之所以強調在弱視治療中應看準時機再去遮蓋,是因為這會導致弱視治療反反覆覆,並增加將來再次復發的機率。
令人憂心的是,很多家長聽說孩子的弱視已經臨床治癒了,就以為可以去掉遮蓋,高枕無憂了。需要強調的是,臨床治癒不等於徹底治癒。
關於去遮蓋的時機,以下幾則標準可以作為參考。不過,在臨床實踐中,究竟什麼時候適合去遮蓋,患者還是要聽醫師的指導。
1、差眼視力達到最佳水平。
這裡所說的視力,是指矯正視力。至於最佳水平,要根據弱視患者的具體情況來決定。
2、差眼視力達到、超出或者接近健眼水平。
這種情況在雙眼弱視或一眼弱視程度重於另一眼的患者之間比較常見。需要強調的是,當雙眼弱視程度不同的時候,平衡雙眼的康復進度是非常重要的。
3、單眼重度弱視者,要延長遮蓋期。
視力並不是考量弱視程度的唯一標準。因為重度弱視者的差眼先天優勢薄弱,缺乏與健眼競爭的雄厚資本,相比之下需要積累更大的力量用來抵抗開放遮蓋後兩眼的競爭。
4、具備同時視能力。
弱視患者的同時視能力如何,需要藉助同視機檢查。通過檢查確定患者是否有單眼抑制,差眼是否有中心抑制,是判斷其去遮蓋時機的重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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